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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全自动组合式气浮机*
气浮设备是一类在水中通入或产生大量的微细气泡,使空气以高度分散的微小气泡形式附着在悬浮物颗粒上,造成密度小于水的状态,利用浮力原理使其浮在水面,从而实现固-液分离的水处理设备。气浮方式可分为散气气浮、溶气气浮(包括真空气浮法)与电解气浮法。目前在给水、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处理方面都有应用。气浮设备较其它固-液分离设备具有投资少、占地面极小、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管理方便等特点。在实践中应根据废水处理工艺、废水的水质水量等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与使用。
高效浅层气浮
RQF型高效浅层气浮装置集凝聚,气浮,撇渣,沉淀,刮泥为一体。整体呈圆柱形,结构紧凑,池子较浅。装置主体由五大部分组成:池体,旋转布水机构,溶气释放机构,框架机构,集水机构等。进水口,出水口与浮渣排出口全部集中在池体*区域内,布水机构,集水机构,溶气释放机构都与框架紧密连接在一起,围绕池体中心转动。本装置提供成套设备总成及控制系统,通过集中控制与分散控制相结合,以使设备达到良好运行状态。 RQF型浅层气浮设备的用途在给水处理工艺程序中,固液分离技术及其设备是关键项目之一。对于比重接近于水的微小悬浮颗粒的去除,气浮是zui有效的方法之一。
高效浅层气浮
特点
1.有效水深400~500mm。 2.池内水力停留时间(3~5min)。 3.净化量大,即表面负荷高。 4.占地面积小,单位负荷轻,全部预制构件组装,不需要操作室,设备以架空安装,也可多层组合。 5.安装维修费用低,易于清扫。 6.净化程度高,悬浮物去除率达90%以上。 7.它结构巧妙,溶气效率高达90%,体积仅为一般溶气系统的五分之一。
采用加压的方法将空气溶解于水,再在减压的条件下释放出微小气泡粘附于悬浮物上,使其整体比重小于水而上浮于水面,通过机械装置刮除,实现固液分离的装置。
武汉市全自动组合式气浮机*
2) 基本要求
(1) 装置应符合HJ/T261-2006《压力溶气气浮装置》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2) 基本组成
a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由水泵、空气压缩机、压力溶气罐、溶气水释放控制阀、释放器、刮渣机、电气控制箱、流量计和气浮池等构成;
b 射流溶气气浮装置:由水泵、射流器、压力溶气罐、溶气水释放控制阀、释放器、刮渣机、电气控制箱、流量计和气浮池等构成。
(3) 装置的制造应符合JB/T 2932《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的规定。
(4) 溶气罐的制造应符合GB150《钢制压力容器》的规定。
(5) 压力溶气罐的工作压力一般为0.25Mpa~0.4MPa。
(6) 采用的水泵应符合GB/T 5657《离心泵技术条件(Ⅲ类)》的规定。
(7)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 700《碳素结构钢》、GB/T 1220《不锈钢棒》、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的规定。
(8) 装置表面油漆应符合JB 8939《水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JB/T 4711《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的规定。
(9) 装置配套的电气控制箱应符合JB 8939《水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10) 电气控制装置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并有明显标志;装置中带电部分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
(11) 压力溶气罐应设置排水口,水位计和溶气水取样口。
(12) 刮渣机的运行速度应稳定,刮板平整。
3) 性能要求
(1) 溶气释放器在工作压力0.25Mpa~0.4MPa范围内释放的气泡应细密、均匀,气泡在1000mL量筒中的消失时间应大于4min。
(2) 溶气罐的溶释气效率不应小于80%。
(3) 当进水SS在100mg/L~500mg/L 时,装置的SS去除率应大于80%;当SS大于500mg/L小于等于2500mg/L时,装置的SS去除率应大于90%。
(4) 装置运行噪声声压级应小于76dB(A)。
(5) 当溶气水回流比为处理水量(Q)30%时,装置能耗为:
a) 当Q≤25m/h 时,能耗≤0.4kW·h/m;
b) 当25m/h<Q≤100m/h 时,能耗≤0.3kW·h/m;
c) 当100m/h<Q≤400m/h 时,能耗≤0.18kW·h/m。带气絮粒的上浮和气浮表面负荷的关系
粘附气泡的絮粒在水中上浮时,在宏观上将受到重力G浮力F等外力的影响。带气絮粒上浮时的速度由牛顿第二定律可导出,上浮速度取决于水和带气絮粒的密度差,带气絮粒的直径(或特征直径)以及水的温度、流态。如果带带气絮粒中气泡所占比例越大则带气絮粒的密度就越小;而其特征直径则相应增大,两者的这种变化可使上浮速度大大提高。
然而实际水流中;带气絮粒大小不一,而引起的阻力也不断变化,同时在气浮中外力还发生变化,从而气泡形成体和上浮速度也在不断变化。具体上浮速度可按照实验测定。根据测定的上浮速度值可以确定气浮的表面负荷。而上浮速度的确定须根据出水的要求确定。
2、水中絮粒向气泡粘附
如前所述,气浮处理法对水中污染物的主要分离对象,大体有两种类型即混凝反应的絮凝体和颗粒单体。气浮过程中气泡对混凝絮体和颗粒单体的结合可以有三种方式,即气泡顶托,气泡裹携和气粒吸附。显然,它们之间的裹携和粘附力的强弱,即气、粒(包括絮废体)结合的牢固程度与否,不仅与颗粒、絮凝体的形状有关,更重要的受水、气、粒三相界面性质的影响。水中活性剂的含量,水中的硬度,悬浮物的浓度,都和气泡的粘浮强度有着密切的。气浮运行的好坏和此有根本的关联。在实际应用中质须调整水质。
3.水中气泡的形成及其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