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正式实施,先研究后立项的工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3/10/22 8:34:3267
导读
10月18日,《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试行)》印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表示,未来将在推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开展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完善预研究及标准技术审查专家库、规范监测标准验证和开展在用标准适用性评估等方面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为加强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前期研究和技术储备,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和效率,推进标准预研究工作顺利开展,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10月18日印发《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细则)。工作细则中规定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的程序、内容、时限及其他要求,适用于预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管理。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主要开展预研究项目的协助性、服务性工作,包括拟定、发布预研究重点领域;开展预研究项目的征集及审核并跟踪预研究项目的研究进展;对结题论证材料进行资料完整性审核,协助监测司组织开展预研究项目的结题论证;评估预研究工作程序和专家审查机制,提出预研究项目管理改进建议等相关工作。未来,总站将在推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开展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完善预研究及标准技术审查专家库、规范监测标准验证和开展在用标准适用性评估等方面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供稿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科技处
 
  编辑 | 刘建珍 肖冉冉
 
  原标题:《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正式实施,先研究后立项的工作模式初步确立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