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3/10 10:38:45114
导读
加快推进云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2年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和《云南省“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技术进步规划》(云工信技创〔2021〕330号),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2年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是云南省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与融合创新能力、资金筹措能力,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须是已开工或2022年内可开工建设项目,并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技术上处于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2022年内竣工项目优先考虑。
 
  (三)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分段分期实施的项目可整合成一个项目申报。项目应符合《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指标方面表现较好,并能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二)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建设内容须与申报项目一致),项目土地批准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企业参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认真填写《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后按属地原则报当地州、市工信局(含word电子版),省工信厅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对项目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州、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项目申报、汇总、审核等工作,并按附件3对项目进行汇总,于2022年4月18日前将项目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我厅技术创新处,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word版本)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有关附件可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yn.gov.cn/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意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组织动员、材料初审、政策解读、沟通协调等工作。
 
  (二)落实“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工作要求,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林、胡强
 
  电  话:0871-63515791  63512985(传真)
 
  电子邮箱:yngxwjcc@163.com
 
  附件:1.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申报书
 
  3.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汇总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8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