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11/9 8:37:2612850
导读
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原则上应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要求,现将具体内容转发各相关单位,并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院所,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原则上应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4〕361号),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编制申报书,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通过邮政EMS方式寄送至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38。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项目申报、评审、管理、验收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开展。
 
  二、相关通知链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详见: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4/art_71b504e8f1d5444a988390593aeadf0b.html
 
  特此通知。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3.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4.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清单
 
  (业务咨询电话:88101637,88101682)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4下载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