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东方园林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来源:*ST 东园2024/12/25 8:44:501121
导读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23日裁定批准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东方园林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 东园,下称“东方园林”)近日发布《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12 月 23 日裁定批准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东方园林重整程序。本次《重整计划》内容与东方园林于 2024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一致。
 
  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东方园林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若公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将会对公司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重要影响,具体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图源:*ST东园公告
 
  申明:本站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并且郑重提示所有阅读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作为任何投资的参考意见和依凭。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