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预制菜生产许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2024年12月12日经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第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发布。
为帮助社会有关方面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指导意见》(陕市监发〔2024〕605号)条款内容,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了《〈指导意见〉政策解读》,使《指导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有效发挥指导作用。
一、为什么要制定本《指导意见》
预制菜生产加工是带动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的有效手段,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食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和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我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全面推动预制菜产业发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
市监食生发〔2024〕2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制定了本《指导意见》,从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管理制度等方面对预制菜生产许可工作进行指导规范。
二、制定本《指导意见》的目的意义何在
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的总体目标下,针对我省农业资源丰富、饮食文化底蕴深厚、预制菜集中园区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监管部门和预制菜生产企业需要一部规范的文件指导预制菜生产许可工作,以保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对“预制菜”定义进行了明确,对预制菜范围等进行了解读。结合现行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对预制菜生产许可进行指导规范,有助于抓住预制菜生产安全的源头,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为生产企业和行政审批服务人员提供规范的操作指引,解决目前预制菜生产许可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许可和监管工作提供有效指导。《指导意见》是对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体系的有益补充。
三、《指导意见》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指导意见》共八章三十九条,同时附《预制菜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及审查依据》和《预制菜生产原料检验、环境监测和成品检验监控指南》。正文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报告,总则、附则等内容。
主要从预制菜原辅料、生产场所、作业区划分、设施设备、加工工艺、贮藏运输、许可分类目录、产品检验等方面对预制菜生产许可进行指导规范。
四、关于《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申请预制菜生产许可的现场核查及预制菜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五、《指导意见》实施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预制菜生产许可的食品分类应按照《指导意见》附件1的食品类别进行分类许可,按照《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在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中标注“预制菜”。实施许可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通知》要求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就《通知》答记者问精神。在实施工作中,以已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为基本依据,结合本《指导意见》实施许可。
六、关于《指导意见》的实施期限
本《指导意见》自2025年1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