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浙江省推动地市信息通信行业现代化发展

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2024/9/4 8:40:5057
导读
今年以来,浙江省地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新型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按照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工作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立足主责主业,强化统筹协调,持续推动地市信息通信行业现代化发展。
  今年以来,浙江省地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新型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按照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工作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立足主责主业,强化统筹协调,持续推动地市信息通信行业现代化发展。
 
  强化政策引领,推动行业政策宣贯落地
 
  全省地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认真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决策部署和省通信管理局工作要求,以高站位推动行业法律法规宣贯落地,当好行业政策“宣传员”。一是强化政策宣贯落地。加强政策法规宣贯,持续开展对基础电信企业、各类建设市场主体的政策法规宣贯培训71场次、共建共享政策宣贯24场次,组织加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和专家培训。二是推动政策配套完善。推进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衔接,10个地市完成共建共享配套政策出台,统筹建立跨部门信号升格、宽带海疆地市协调机制。三是保障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推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农村管线序化、通信网络保障等重点工作在地市落实,积极推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光纤到户等国家及省级标准的贯彻落实。
 
  紧盯目标任务,支撑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全省地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聚焦年初制定的11项重点任务,积极履职尽责,从严抓好行业建设市场领域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当好行业监管“协管员”。一是持续抓质量监督。狠抓通信工程“最后一公里”质量关,推动从项目扩初会议到查验检测的全链条监督。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工程质量查验检测1678次,组织设计方案会审1808次,参与扩初评审946次,发放准予接入公网通知书1210张。二是持续抓共建共享。积极完善符合地方实际的细化举措,建立健全跨行业协调机制、专家咨询机制、共维机制,深入探索驻地网共维试点,梳理“双千兆”网络共同进入清单2052个,持续提升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三是持续抓安全生产。协助开展通信建设工程、网络运行安全、消防安全等各个领域安全生产检查22次,组织行业企业开展各类通信保障实战演练17次,协同完成“应急使命·2024”演习支撑保障、梅雨汛期、台风“格美”等重大信息通信保障任务。
 
  坚持人民至上,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全省地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充分发挥政企桥梁纽带作用,当好行业发展“服务员”,积极助力营造良好建设市场环境,加快区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促进网络覆盖。扎实开展“信号升格”、“宽带海疆”系列专项行动,建立底数清单,依托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重点场所、偏远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超1万个重点场所移动网络深度覆盖和2800公里铁路、8万公里公路和26条地铁线路均实现移动网络连续覆盖,全省222个有人居住海岛中通宽带比例达100%。二是推进管线序化。加大与属地政府部门沟通,因地制宜建立整治方案,协调加大农村、山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农村风貌管控。今年以来,累计清理废杆14966处、废线4965.56公里,实现“多杆合一”2553处,“多箱合一”4672处。三是营造发展环境。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标准政策、规划方案,帮助行业企业解决基站建设维护进场难、场租高、转供电高电价等问题,对不同场景采取差异化建设方案,确保各类场所的共同进入和快速实施。今年以来,累计协调解决进场问题726处、协调场租费用问题84处,有效改善行业建设发展环境。
 
  加强日常管理,提升发展管理工作质效
 
  全省地市通信发展办公室持续强化机制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强理论学习,强化责任担当,不断锤炼“严慎细实、雷厉风行、团结协作、敬业规范”工作作风。一是强化机制建设。严格落实《浙江省通信发展办公室管理办法》,推进工作例会、成员单位会议常态化和用印管理规范化,今年以来,累计召开工作会议66次、开展用印审批252次;加强人员管理,完善通信发展办公室负责人评价管理机制、专职人员考核管理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推进人岗匹配动态调整,累计调整优化专职人员9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廉政、保密、安全、质量四条红线教育管理,推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向地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延伸,强化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力度。三是强化手段建设。依托电信基础设施大数据平台,规范开展共建共享,确保流程规范、权责清晰;建设完善通信发展办公室办公平台,实现业务全流程管理,确保风险有效管控。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