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会,总结2023年工作情况,剖析面临的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2024年全省土壤、农村、地下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奇昌出席会议并部署工作。
会议指出,全省土壤、农村、地下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底数不清、重点建设用地评估措施落实不到位、重点监管单位职责任务未全面落实、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反弹情况等问题。各市(地)、县(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2024年全省土壤、农村、地下水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2个专项行动,坚持“工作目标化、目标任务化、任务清单化、清单载体化、载体具体化”,做到“见人、见事、见招、见责、见时、见效”,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强调,各市(地)、县(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要迅速行动,聚焦严格管控类地块,逐块研究、逐步清零;加强重点监管单位和农村工作核查,农村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成效;提高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能力,坚决杜绝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重点关注地下水国控、省控点位水质情况,开展周边污染源溯源和检查,摸排污染原因,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哈尔滨、佳木斯、绥化市要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建设等工作,形成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
会议明确,各市(地)、县(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聚焦重点工作,拿出“看家本领”,吃透精神、掌握政策,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统筹谋划部署,迅速组织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工作走实走深。
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全体同志,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土壤处(科)主要负责同志及具体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