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第2次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刘迎伟和法规与标准处处长牛耘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情况和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法规与标准建设工作情况,向媒体记者介绍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鲁学悟主持。
主持人鲁学悟: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第2次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刘迎伟和法规与标准处处长牛耘,为大家介绍全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情况和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法规与标准建设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省市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我先通报下2024年1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情况。
2024年1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4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76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0.8%。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4.6%,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4%;剔除本底影响后,32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下面,请刘迎伟同志介绍全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情况。
刘迎伟: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在过去一年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和非常及时、中肯、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谢谢大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要素管理必须把握好三个阶段:即污染预防、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环评处承担了污染预防和排放控制两个要素。环评是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对于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年来我们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以“三抓三促”行动为牵引,聚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己任,紧抓环评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切入口、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的新模式,铆足干劲、创新举措,在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的同时,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落地。这一年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第一 环评管理方面
2023年以来,全省共审批环评项目2565个,涉及总投资4687.85亿元;287个省列重大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241个,审批完成率84%,涉及年度投资额2358.34亿元,剩余46个项目中15个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完成部分环评审批,7个项目正在开展技术评估,其他24个项目,因资金、土地、规划、设计等制约因素,尚未编制环评报告书,对于以上未批复项目,我厅将持续推进,快审快批。我厅优化环评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经验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作出“大提速必将换来大发展。为生态厅提速增效点赞!”重要批示,并在《甘肃情况》(第278期)上刊发。具体有以下做法:
一是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严把环境准入关口。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法依规和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向好不能变差“三条底线”,切实守住绿水青山第一道防线。对“两高一低”、生态敏感、产业转移、“公园”类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五类项目”审慎审批。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先后印发强化环评服务保障促进项目落地“大提速”、省级审批环评文件目录(2023年本)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规定(修订)(简称1+3规定)等文件,通过修订政策、制度提质增效。
三是主动服务保障,推进项目落地见效。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跟进项目环评进展,帮助企业在项目受理前解决相关问题,真正做到项目建设的引路人和依法依规的保障者。目前,省级项目环评审批时效,通过实施“要素清单”自查内审、优化精简审批流程等措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30)个工作日压缩到20(7)个工作日。
四是积极攻坚克难,确保不留后遗症。针对部分省列重大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来源不足、环评报告质量不高、政策把握不深不透等问题,会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环评单位深入一线帮扶指导,组织专业力量研判相关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例如,张掖、常乐电厂仅18天完成环评审批。
五是持续加强严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压实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环评审批中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问题,从源头防范重大环境风险。持续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管理,定期开展环评文件抽查和技术复核,提高环评服务保障能力。
第二 排污许可管理方面
目前,全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污染源共27851家,其中发放排污许可证5413家,排污登记企业22438家,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2023年先后印发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管理、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等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排污许可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排污许可证质量,强化排污许可证执行。成立帮扶工作组,对14个市州开展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清单式帮扶,对兰石集团等100多家企业开展现场指导,协助解决300余个问题。持续强化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核查,通过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调度,目前已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双百”检查任务目标。
第三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大家都知道我们的大自然是由山川湖泊、森林草原、农田城镇等组成,在人类发展、生产生活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如何更好地保护好我们的家园,国家划定了全国生态环境管控单元4万余个。建设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是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必不可少的条件,2022年4月,我厅依托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三线一单”信息系统,开通省、市、县三级查询功能。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完成4500个建设项目和70个规划“三线一单”符合性的审核,提前告知项目单位项目存在的制约性问题或指导优化调整选址布局,避免经济投入损失。
为做好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按期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我省的工作任务,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肃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等文件,举办培训班,先后赴武威、酒泉等市开展现场调研及技术指导帮扶,及时召开市级动态更新成果对接会,对各市成果矢量数据审查及成果集成拓扑。目前,我省“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已报生态环境部备案。根据更新结果,调整后全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数量由491个调整为557个,重点管控单元由263个调整为312个,一般管控单元由88个调整为83个,通过更新达到各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地域布局与各保护单元基本匹配的目标,为我省发展留下了空间,充分发挥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等方面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撑作用。谢谢大家。
鲁学悟:下面请牛耘同志介绍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法规与标准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牛耘: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对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刚过去的这一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决策部署,我们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体系和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三个方面持续用力,以法治力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护航美丽甘肃建设。
第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美丽甘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厅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梳理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邀请专家学者开展《黄河保护法》《反垄断法》等专题辅导,向厅系统发放普法学法书籍1120册,引导督促各级干部树牢法治思维。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选送《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保障专题调研报告》荣获“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依法治省”专题调研一等奖。
二是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黄河流域污染防治、祁连山生态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目前,我省黄河流域41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2.68%,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8年达到Ⅱ类。我省9地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6地荣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三是纵深推进“八五”普法。全面落实《甘肃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结合《甘肃省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面向厅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甘肃生态环境”人民号、生态环境号、学习强国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新媒体矩阵平台范围,制作微视频、微动漫、微海报等新媒体产品,“甘肃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被评为甘肃省政府系统优质政务新媒体账号。选送作品参加全国普法办举办的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第二,加快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2023年,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黄河保护法》的颁布实施,率先在延黄九省区推动出台《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为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同时,结合《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颁布实施,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开展解读宣传,先后被国务院、新华网、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环报以及省内多家媒体转发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为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噪声污染治理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工作,组织专家团队,开展《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推动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立法,实现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积极应对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严峻形势的现实需要,组织开展了《甘肃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政府规章起草调研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体系,弥补当前单行立法存在的不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顶层设计,从而全面、系统地推进我省生物多样保护工作,更好地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动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出台,组织开展《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
截至目前,涵盖水、气、土、生态等全要素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已基本构建。
二是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印发《甘肃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工作方案(2023-2025年)》,储备标准项目80余项。征集标准草案26项,协同省标准化主管部门立项标准8项,发布实施3项;推动废止标准2项,修订4项,完成评估3项。全年开展标准相关宣传、培训活动6次,培训人员300余人次。结合与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深化协作同向发力,生态环境标准专业技术支撑效果逐步显现,2023年地方环境标准草案审核率达到100%,标准立项率较上一年度提高20%以上,标准制修订质量大幅提升,此外,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保护监管领域标准取得突破性进展,地方环境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系统内一支既熟悉环保专业技术,又掌握标准化知识,能够有效提供技术支撑的工作队伍逐步成型。
第三,紧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持续推进年度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根据年度任务安排,我厅紧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环保信用评价、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4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我们持续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各项改革重点任务提质增效。
一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常态化落实。2023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结合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际,我厅联合13家省级成员单位先后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试行)》,细化明确了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工作范围、部门职责、工作权限以及监督工作机制,为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常态化落实,牵头组织省级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各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能力水平。联合省检察院组建专家团队赴各市州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调研帮扶督导,通过“面对面”讲、“手把手”教的案例实践教学方式,切实提高各市州各部门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认识。同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突出问题纳入环保督察范围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考核约束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落实落地。
一年来,全省梳理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377条,启动办理案件86件,涉案金额约2.6亿元,全年案例数量、涉案金额超历年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成效取得长足进步。
二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环保信用评价改革有序推进。我厅协同省发改委谋划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任务,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监督检查纳入《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省级统筹指导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全省20余家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现场帮扶指导;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省环保信用评价专题培训班,培训省市县相关业务人员240余人次;强化技术支撑,联合相关单位完成省、部环境信息披露系统对接、省级环保信用评价系统与全省信用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并依据管理部门、企业使用后反馈的问题,积极推动系统升级改造,提升用户体验。全省共计939家企业完成2022年度环境信息披露任务,年报完成率99.79%,核定2023年披露企业1134家,披露临时报告624份,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初步建立。2023年,全省6300余家企业建档入库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基本涵盖了全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和在省内从事环境治理、环境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省(市)环保部门依据归集的信用信息对1671家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进行了动态调整,及时修复失信信息2066条,评价结果的时效性大幅提升,为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持续推进。认真落实《甘肃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全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技术集中指导培训,向各市州、辖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和40家突发环境事件预案抽查企业宣讲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责任保险风险评估和管理服务机制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隐患排查等内容。会同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甘肃省责任保险发展的意见》,配合省保险行业协会出台《甘肃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等政策文件,指导各地推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同时,积极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入法入规,将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制度纳入《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地方性法规内容,为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在我省的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年来,我们对全省4191家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其中重大环境风险等级为64家、较大环境风险等级293家,初步遴选参保企业558家。经统计,目前我省共有269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共计保费538.19万元,提供风险保障近5亿元。
以上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鲁学悟:感谢两位同志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甘肃日报记者:2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三抓三促”行动推进会,释放出全省全力抓经济的信号,请问省生态环境厅在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为发挥环评服务保障的作用,采取了哪些举措?
刘迎伟:谢谢您的提问。回顾近几年,大家都有切身体会,全省经济突飞猛进,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趋稳向好,真正做到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但是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还未真正实现将“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目标。项目是投资落地的基本载体,抓经济不抓项目等于零,在发展与保护矛盾较突出的当下,如何做到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是我们目前首要的任务,也是我们必须要做的工作,只有出台“一揽子”环评服务保障政策,才能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落地见效。
第一,实施环评审批“三减一优”,精简流程提速度。
一是打好政策“组合拳”。先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及管理指南、环评审查要素清单、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规定等3个配套文件,推出强化环评服务保障促进项目落地“大提速”、做好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一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环评政策,全力推动环评审批提质增效。
二是实施“要素清单”。实施要素清单跟着项目走,一次性告知企业环评审查重点要素,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在编制报告书(表)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要素清单规定的范围开展工作并进行“内审”,该项制度的实施,为专家会议审查提供了统一的评判内容和评判标准,通过制度建设提高项目环评审批效率。经统计,自《要素清单》实施以来,在审批同样数量项目的情况下,项目审查会议减少35%,实现审批“大提速”。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法规、法定规划和“三线一单”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评估。对已完成环评的产业园区规划,项目环评可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等内容,直接引用规划环评中符合时效性要求的现状
环境监测数据和生态环境调查内容。
四是实行“容缺受理”。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实行“容缺受理”, 通过企业出具承诺书,先行受理环评审批申请材料、环评文本、开展专家评审和内部审查等惠企举措,为企业提早开工投产开辟“绿色通道”。
五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20个行业探索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落实并联审批要求,依法取消环评审批前置程序。从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到审批提供全流程服务,确保申请材料最少、流程环节最简、审批时限最短,真正做到惠企便民。
第二,聚焦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优化服务促发展。
一是成立专班精准服务。成立“保障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领导和企业联络员,制定包抓责任清单,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落实“月调度、季通报”机制,逐项任务、逐个环节明确时限,确保政策传达、责任落实、审批服务“三到位”;指导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对照省级职能,集中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形成上下协同,合力推进省列重大项目落地见效的良好机制。
二是靠前协调打通堵点。提前介入、主动对接,提高服务质量,落实每个项目领导包抓、责任到人、一项一档工作机制,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审批中,全流程超前介入、靠上指导、跟踪服务、现场落实,助力企业尽快完成环评文件编制和环评审批,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达效。其中白龙江引水工程、吐鲁东露天矿230万吨/年等大型项目获生态环境部审批。
三是探索区域削减新途径。围绕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等项目环评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组织专业技术团队提前研判、早期介入、现场踏勘,探索形成“企业用最严格的措施源头减少一部分、市上协调一部分、省上统筹一部分”的调配思路。顺利解决了张掖、常乐电厂新建项目环评制约因素,仅18天完成了两个项目的环评审批。
四是坚持“要素等项目”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赴浙江、山东现场调研,制定2023-2025年大气减排计划,激励引导企业挖掘减排潜力,作为新建“两高”项目区域削减来源。围绕省列重大项目“巨化集团高性能硅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环评前期工作,指导玉门老市区化工园区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超前谋划,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编制规划环评,为项目上马“腾笼换鸟”,最大限度提供环境要素保障。
第三,引入“互联网+大数据”,依托信息化提效能。
一是推进“三线一单”制度信息化深度应用。结合“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建成省级“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并同国家、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打通数据壁垒,按照“能共享、尽共享”的原则,实现国家、省、市三级系统及省级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厅局数据对接,同时打造多种使用场景,实现对新上项目环评一键定位查询管控要求、模拟项目选址分析等,为全面研判规划、项目环境可行性提供智能辅助决策,引导优化新上项目合理布局。
二是实现环评审批“一网通办”。狠抓“互联网+生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环评审批服务从“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实现“一网办”“掌上办”“零跑腿”和“一表填”“一站评”“一键搜”“一图看”,减少企业70%以上重复填报,缩减50%以上填报量,切实提升企业和公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三是推进环评服务“掌上办”“异地办”。加快推进“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高频事项办理和公共服务应用,接入“甘快办”APP,将环评审批打造成为“甘快办”APP生态环境领域特色板块。深化“异地办”,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确保申请人可异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由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核发,优化环评审批跨区域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提升“跨省通办”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精神要求,通过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研究如何强化“放”的措施、“管”的规定,加大“服务”的深度,着力解决项目环评审批中发现的难点、堵点、卡点问题,在现场踏勘、技术评估、行政审批等方面多措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经济发展与绿色保障“双提升”,为全省经济发展贡献环评力量。
兰州日报记者:请介绍一下,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在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方面的工作打算。
牛耘:好的,感谢记者朋友的关心。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部署下,我厅将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和《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试行)》要求,统筹协调各地、各成员单位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高位协调部署作用,组织召开推进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强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
二是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常态化落实力度,开展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机制、损害赔偿显著轻微标准认定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程序的有益探索,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和工作业务培训,加大案件线索筛查、案例实践和积案清理工作力度。
三是持续推进《甘肃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探索
金融服务环境市场治理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着力化解赔偿义务人修复资金给付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和引导优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申请准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逐步实现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项目在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的全覆盖。谢谢!
中国甘肃网记者:请问近些年对环评机构监管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计划?
刘迎伟:谢谢您的提问。环评是约束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治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环评机构、环评工程师在项目环评审查审批过程中扮演着“第一哨兵”的重要角色,对项目环评质量及项目建设承担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环评弄虚作假问题时有发生,社会反响强烈,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中第一次提出要“全面整治第三方
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多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这些公司和涉案人员,都依法受到了制裁。如大家所熟悉的山东锦华环评造假案,四名被告人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用严惩重罚让环评造假付出代价。近几年,我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抓手,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环评受理公示、拟作出审批意见、审批决定等信息,实现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全过程、全覆盖公开,增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的监督约束,推进形成多方参与、全社会齐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二是严格规范环评编制行为,开展环评单位现场检查,针对重点监督检查单位、“一人制”环评公司、“高频”环评编制人员等高风险单位或人员编制的环评文件开展专项抽查复核,坚决打击和遏制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等行为,进一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第三方环保机构服务水平,有效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更好地净化全省营商环境。2023年共抽查复核环评文件140份,对23家环评单位及27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和失信记分处理;现场检查14家环评单位环评文件质量控制情况,移交公安、执法部门4家。
三是提升监管能力强“内功”,强化环评机构责任意识,组织注册地在甘肃辖区内的环评机构法人、环评工程师开展培训交流,邀请法律专家授课,传递“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的责任压力,引导环评机构坚守法律底线,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自觉依法遵规,严格执行有关环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确保环评文件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提高技术能力和水平,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复核力度,不断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环评机构,联合我省公安、市场监管、司法、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制定《甘肃省强化环评市场监管 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环评机构改革,推行环评单位“白名单”制度,依据抽查、检查情况,对依法依规、守信经营、环评编制质量优良的环评机构进行公开,对违法经营、弄虚作假行为做到“零容忍”,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
中国环境报记者:请介绍一下省生态环境厅推进生态环境法治的下一步工作打算。
牛耘:好的,感谢记者朋友的关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下一步,我厅将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力度等方面持续用力,为建设美丽甘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是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持续做好《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生物多样性条例》《甘肃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甘肃省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论证和草案起草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出台,不断完善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抢抓政策机遇,谋划实施生态环保重大项目,着力打造以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矿山创建等为重点的绿色环保产业链,引导支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为法治化的市场环境。
四是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力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穿始终。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特别是加大《黄河保护法》《长江保护法》《青藏高原保护法》《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方式、延伸普法范围,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动全社会自觉守法,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效。谢谢!
鲁学悟: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