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全省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成果,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安徽省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巩固提升全省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进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改,办好群众“天天有感”的民生实事,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综合施治和标本兼治相结合,精细、精准、有效开展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整治巩固提升行动(以下简称“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推动从解决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转变,实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确保群众投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健全全省各市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整改责任体系和闭环处理机制,统筹推进2023年未整改完成问题和2024年群众投诉问题协同整治,力求已完成整改验收的问题稳定达到整改标准,正在整改的问题全面达到序时进度,实现依法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保持全年投诉举报数量同比下降趋势。
三、实施步骤
(一)评估考核(2024年2月底前)。各市组织对2023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工作总结。省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跟踪考核,反馈考核结果,并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及时曝光负面典型案例。
(二)排查梳理(2024年3月中旬)。各市梳理2023年所有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投诉举报整改情况,对已完成整改验收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达到整改标准;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全面摸清找准问题症结原因,确保整改销号。
(三)制定方案(2024年3月底前)。各市围绕“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实施步骤等,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提升行动方案。
(四)集中整治(2024年4月至10月)。各市梳理2024年群众投诉问题,分县(市、区)形成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清单,分县(市、区)和分领域形成噪声扰民问题清单,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有序推进整改确保达到序时进度。
(五)总结提升(2024年11月)。全面汇总“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制度性经验成果,形成对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的长效管控。
四、整治重点
(一)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重点(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居民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配套设立了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中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三类场所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
2.对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和《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DB34/T 4139—2022)要求,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督促及时整改、定期清洗维护、建立完善台账,确保油烟净化去除效率达标。
3.根据《餐饮油烟排放连续在线监测技术规范》(T/AHEMA20-2022)和《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技术规范》(T/AHEMA25-2022)等团体标准技术要求,每个市试点规划不少于1处餐饮集中区,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在线监控。
(二)噪声扰民问题整治重点(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等按职责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持续排查整治,全面加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尤其是重复投诉信访的,通过实施管理、技术和工程措施,有效落实治污责任,有效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噪声问题。
5.加强源头管控,从市场主体准入、项目选址、城市空间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严格把关,落实工业企业、轨道交通、交通干线同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设置噪声防护距离等要求,并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加强项目建设全周期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6.坚持分类治理,对日常邻里纠纷、娱乐活动、小区养犬等产生的噪声扰民问题,及时协调处理解决。对反复投诉的商业经营、夜间施工、企业生产、机动车“炸街”等方面产生的噪声扰民问题,加大日常宣教、监管、执法力度。对因前期规划不合理、穿城铁路火车通行、居民楼共用设施运行等原因导致的噪声扰民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有效减轻对周边群众工作生活的影响。对群众利益诉求多元等问题,及时进行思想引导,谨防引发舆论影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继续发挥统筹抓总作用,组织全省“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各市、县(市、区)要坚决扛起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靠前指挥,对重点问题要一竿子插到底;分管负责同志要落实“一岗双责”,经常到问题现场调研督导,推动整改。省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帮助各地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各市、省直有关部门“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一并上报。
(二)注重总结提升。各市要全面总结2023年度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措施,查找管理漏洞,补齐监管短板,提请同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治理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并在今年“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中落实完善。同时,结合实际,及时固化制度性成果,推动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领域的地方法规规章建立完善,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市要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重点聚焦城市功能区规划、基础设施补短板、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智能化监管技术等方面,纵深推进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排查整改,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省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改不到位、出现反弹,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等扰民问题,视情采取通报等措施,对各市已经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梳理汇总,编印成册印发至各地相互借鉴学习。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渠道,进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督促引导加强餐饮油烟排放和噪声污染管控,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及时关注、呼应与“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相关的各类舆情,营造共防共治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