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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管理奥普特拟变更“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来源:仪表网2023/12/16 8:51:0698
导读
奥普特称,该地块毗邻公司东莞总部,便于公司内各部门人员沟通交流、研发样品的打样及测试,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12月15日,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奥普特拟将“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西路以南沿涌路旁”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新民社区新星工业园兴发路西侧”。
 

截止2023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0,940.9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30,431.02万元,剩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包括:(1)土地购置款;(2)场地建设及装修费用;(3)软硬件设备投资款;(4)工资福利费用、研发材料投入等项目实施费用。
 
  截止2023年11月30日,“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9,941.55万元,主要系:(1)与募投项目研发内容相关的新招聘的研发人员工资福利费;(2)与募投项目研发内容相关的研发过程中使用的研发材料;(3)与募投项目研发内容相关的专利费、检测费、咨询费等。上述投资项目合计已使用8,953.59万元,投资预算金额已使用完毕,后续相关支出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截止2023年11月30日,“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中:(1)土地购置款4,000万元尚未使用;(2)软硬件设备投资仅使用843.71万元,占投资预算金额比例为11.96%;(3)场地建设及装修费用合计10,049.80万元,基本未使用。上述投资项目将随募投项目的推进合法合规使用,不会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导致募集资金投入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
 
  据悉,“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距离奥普特东莞总部较远,不利于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统一管理,经公司与当地政府主管机构部门重新申请,奥普特与相关部门就新地块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书。
 
  奥普特称,该地块毗邻公司东莞总部,便于公司内各部门人员沟通交流、研发样品的打样及测试,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奥普特定位于自动化核心零部件供应商,产品和解决方案应用于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范围设立30多个服务网点,服务于15000余家客户。奥普特目前拥有员工2700多名,其中超过一半是技术人员:研发及其他技术人员1841人。奥普特产品包括:视觉系统、光源、工业相机、镜头、3D传感器、智能读码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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