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容量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容量瓶购入后都要清洗后进行校准,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2、易溶解且不发热的物质可直接用转入容量瓶中溶解,其他物质基本不能在容量瓶里进行溶质的溶解,应将溶质在烧杯中溶解后转移到容量瓶里。
3、对于水与有机溶剂(如甲醇等)混合后会放热、吸热或发生体积变化的溶液要注意,对于发热的要加入适量溶剂(距瓶刻线约0.5厘米处),放冷至室温再定容至刻度;对于体积发生变化的要加入适量溶剂(不要加至*处,以方便振摇),振摇,再加入至距瓶刻线约0.5厘米处,放置一段时间后再定容至刻度。
4、用于洗涤烧杯的溶剂总量不能超过容量瓶的标线。
5、容量瓶不能进行加热。如果溶质在溶解过程中放热,要待溶液冷却后再进行转移,因为一般的容量瓶是在20℃的温度下标定的,若将温度较高或较低的溶液注入容量瓶,容量瓶则会热胀冷缩,所量体积就会不准确,导致所配制的溶液浓度不准确。
6、容量瓶只能用于配制溶液,不能长时间储存溶液,因为溶液可能会对瓶体进行腐蚀(特别是碱性溶液),从而使容量瓶的精度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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