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联合出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对全国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出系统部署。2023年5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改委等7个省直部门,印发《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实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等。
三、出台目的
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锚定美丽泉城建设和碳达峰工作目标,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调推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成效。源头协同防控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协同增效取得明显进展,环境治理协同控制能力有效提升,园区、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成效显著,协同控制技术研发和推广取得新进展,政策体系加快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成效,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环境质量改善与碳达峰协同水平显著提高,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展模式基本形成。
四、主要特点
一是衔接上位。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相关重点任务,国家、省方案中重点任务均在《实施方案》中得到体现;二是分工明确。逐条细化国家、省方案,结合市实际情况,增加市需要开展的工作任务,逐条分解到各市直部门,压实责任,确保达到实效;三是突出特色。结合市实际,突出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特点,在“高水平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高起点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等部分增加市特色做法。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共七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2025年以及2030年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为加强源头管控,努力构建减污降碳协同防控新格局。分别从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绿色低碳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等五方面阐述如何构建减污降碳协同防控新格局。
第三部分为提质增效,加快提升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度。分别是高质量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高水平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高起点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高要求推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高效能推进生态建设协同增效等五方面内容。
第四部分为聚焦重点,优化生态环境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路径。包括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增效、推进水环境治理与碳减排协同增效、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碳减排协同增效、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增效等四方面内容。
第五部分为创新体制机制,开展多层面减污降碳协同模式创新。包括开展城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开展产业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开展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等三方面内容。
第六部分为强化支撑保障。包括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经济政策、提升减污降碳能力建设等三方面内容。
第七部分为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督考核等三方面内容。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放处(行政许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