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了关于征求《食品加工用燕窝》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该标准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7日。请在此之前将意见以邮件方式(E-mail:TC64SC2@scff.org.cn)反馈至协会。
中国是燕窝主要的消费国,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消费者更加注重营养、健康、食用便捷等需求。不过,目前国内针对燕窝的法规、标准和安全检测指标较原产国严重欠缺,亟需建立和完善。《食品加工用燕窝》团体标准的制定旨在解决食品加工用燕窝质量标准缺失问题,帮助加快行业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中国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燕窝产品。
《食品加工用燕窝》团体标准(意见稿)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规定了食品加工用燕窝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食品加工用燕窝。根据标准文本,食品加工用燕窝指的是,用于即食燕窝制品加工的食用燕窝。
在技术要求方面,该标准规定了食品加工用燕窝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生产过程要求。在感官上,该标准对特级、优级、一级、二级食品加工用燕窝的组织形态、燕窝条状占比(以质量计)、色泽、杂质、气味作出详细规定;在理化指标上。该标准设置了涨发率、唾液酸、蛋白质、水分4项指标,并对明确了特级、优级、一级、二级食品加工用燕窝所应达到的数值;在生产过程上,食品加工用燕窝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食品加工用燕窝的生产过程不得使用过氧化氢、二氧化硫、明矾等
漂白剂和
膨松剂。
在标志方面,该标准规定,食品加工用燕窝的标志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要求,并标识生产商和经销商的名称、生产地址、原产国信息、所在国家注册号、在华注册编号、燕屋名称及注册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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