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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28 14:11:3881
导读
生态环境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提到,生态环境部一直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对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并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出台司法解释,将碳排放数据造假纳入刑事制裁范畴,修订出台核算核查指南。
  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表示,生态环境部一直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对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一是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出台司法解释,将碳排放数据造假纳入刑事制裁范畴,修订出台核算核查指南;二是建立“国家—省—市”碳排放数据质量三级联审机制,国家、省、市三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效能显著提升;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对查实数据造假的控排企业,依法严肃处罚并核减其碳排放配额,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四是碳排放管理能力显著提升,组织建设全国碳排放交易管理平台并于今年上线运行,实现名录管理、排放管理、数据质量监管、核查管理、配额管理智能化、数字化。下一步,将持之以恒抓好日常监管,充分运用好“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工作机制,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问答原文↓
 
  ​​南方周末:经过持续整治,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数据质量如何?怎样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
 
  夏应显:数据质量是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生命线,我部一直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对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坚持以全面提升数据质量为中心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碳排放数据准确可靠。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出台司法解释,将碳排放数据造假纳入刑事制裁范畴。修订出台核算核查指南,将碳排放报告核查涉及的公式从27个减少至12个,优化了核算方法,有效提升了工作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建立“国家-省-市”碳排放数据质量三级联审机制。按照以日保月、以月保年的管理思路,企业每月均将碳排放相关数据及其证明材料通过管理平台报送,由国家负责大数据筛查及定期抽查,省负责技术审核,地市负责现场抽查。以日保月、以月保年的管理思路,实际上体现了我们对数据质量慎之又慎、如履薄冰的态度,我们确保每一天的数据是稳妥可靠,随着日积月累,每个月的数据也是可靠的;每个月的数据汇集到一年,这一年的数据也是准确可靠的。机制运行一年来,国家、省、市三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效能显著提升,数据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得到有力保障。
 
  三是强化监督执法。2021年以来,我部先后组织2次碳市场排放报告质量监督帮扶,以问题线索为导向,指导企业规范排放核算报告行为,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查实数据造假的控排企业,我部依法严肃处罚并核减其碳排放配额;曝光了一批违法违规的第三方核查机构,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四是碳排放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我部组织建设了全国碳排放交易管理平台并于今年上线运行,实现了名录管理、排放管理、数据质量监管、核查管理、配额管理智能化、数字化,利用大数据手段丰富了数据质量管理技术手段。今年以来,我部先后举办5期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执法的专题培训班,培训人员5000多人次,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总体来看,企业减排意识明显提升,监管能力大幅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显著改善。下一步,我们将持之以恒抓好数据质量日常监管,充分运用好“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工作机制,对各地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日常监管和技术审核制度,明确技术审核标准和程序,压实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
 
  刘友宾:各位记者朋友,原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生态环境部组建以来,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成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
 
  7年来,记者朋友们积极参加我部例行新闻发布会,采写了一大批高质量的新闻报道,记录时代风云,汇聚奋进力量,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重要的舆论支持,谨向各位记者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和敬意!
 
  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新闻界的积极参与。未来,期望朋友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部例行新闻发布工作,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媒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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