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环保的朋友,对“新污染物”这个名词肯定不会陌生,这是近两年环保领域高频词之一。
按计划,到今年11月底,122个重点行业所属企业要完成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申报,以及3960种类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申报等。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14类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包括处方药类抗菌药物等抗生素、三氯杀螨醇、具备阻燃特点的十溴二苯醚、PFOS类、PFOA类、六氯丁二烯等。
可见,新污染物不仅“新”,且种类众多。相应的,摸清这些物质的“底数”对于企业而言,必然存在较大难度。中国环境报记者走访发现,由于检测专业性太强,企业在填报化学物质信息时普遍感到困难,进而导致了缺乏参与意愿。
基于此,对新污染治理而言,现阶段工作需求集中在哪方面呢?
其一,监测系统构建。
准确、更新及时的监测数据是一切环保工作开展的依据,对最终成效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截至目前,已经有多个城市公布了新污染物治理“路线图”,无一例外都提到了将打造高效的、全面的、智能化的监测系统。
其中,江苏、天津、河北等10省份作为试点地区,陆续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
环境监测工作,重点关注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中的新污染物环境污染状况。据悉,环境样品全程质量管控,全氟、六溴环十二烷等重点新污染物指标的分析方法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展。
9月初,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还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相关国产仪器设备比对的公告》,拟重点筛选一批好用、使用的国产监测设备。文件提到,我国目前新污染物监测大型仪器分析设备主要依赖进口,我国高端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国产化程度不高,市面上现有国产仪器设备是否适用于新污染物监测尚有待进一步评估验证。
其二,专家库招募。
近两个月来,多地发布关于招募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的公告。如江西、江苏、黑龙江、新疆、上海、重庆、海南、湖北、贵州以及深圳、南京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特别组织制定了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将对遴选出的18名第一届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对于新污染物专家,又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南京: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且在相关专业领域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正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地承担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等工作。
深圳:熟悉新污染物治理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如新污染物(包括新化学物质、履约化学品)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治理,绿色替代品研发应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关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备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及决策咨询经验,或者在新污染物治理政策与制度等方面有较突出的专业特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等特殊专家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够履行职责,胜任相关工作。
大力购置设备的同时,还在广泛吸纳人才,由此可见,新污染物治理之“弦”已经是越绷越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