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上海市排污权储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10/27 8:45:4584
导读
近日,《上海市排污权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全文共设五章、十七条,将用于上海市排污权储备的收储和出让。
  进入“十四五”以来,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日 益紧张,随着重大工程项目不断落地建设,供需不平衡的矛 盾逐渐突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 护大会精神,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优化环境资源要素配置、 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本市近期拟出台《上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方案》 和配套文件《上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按 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有偿使用,减排受益、制度协同, 分级管理、金融助力,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健全资源环 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激发企业自主减排内生动力、推进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 助力美丽上海建设。
 
  在此背景下,《上海市排污权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作为排污权制度体系的重要部分,有必要 配套一并出台,通过规范排污权储备管理,有序调节排污权 交易市场供需,为有利于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 化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保障,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 好结合、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提供助力。《管理办法》全文共设五章,十七条,适用于上海市排污权储备的收储和出让。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