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上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10/27 8:45:4476
导读
近日,《上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主要污染物指标包括氮氧
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并将适时增加总磷、总氮等。
  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稳步有序推进本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助力美丽上海建设,我局牵头编制形成《上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24日
 
  联系人:屠 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电话:(021)23115639
 
  邮箱:TOTAL2004@163.com
 
  附件:《上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5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