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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组专家的通知

来源:深圳生态环境2023/10/13 8:49:25102
导读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组专家的通知”,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关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备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及决策咨询经验,或者在新污染物治理政策与制度等方面有较突出的专业特长。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组专家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我局拟牵头成立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组,为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与技术支撑,现向各单位和个人公开征集专家组人选,具体如下:
 
  一 征集范围
 
  国家、省、市各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内从事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 入选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二)了解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相关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能够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独立、公正、客观地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三)熟悉新污染物治理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如新污染物(包括新化学物质、履约化学品)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治理,绿色替代品研发应用等。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关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备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及决策咨询经验,或者在新污染物治理政策与制度等方面有较突出的专业特长。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等特殊专家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够履行职责,胜任相关工作。
 
  三 专家职责
 
  (一)对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总体战略、政策和规划、风险管控措施、行动方案和实施评估等进行咨询活动,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二)提供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的技术培训,对相关政策文件、规范标准等进行解读。
 
  (三)参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新污染物管理项目征集、立项、检查验收以及地方性法规制度、规范标准、政策建议、技术方案等事项的咨询和评审,提供技术支撑。
 
  (四)参与深圳市其它新污染物管理相关工作。
 
  四 征集方式
 
  本次专家征集采用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方式向我局提出申请。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五 征集程序
 
  (一)填写信息表
 
  1.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填写《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组专家候选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
 
  2.以单位推荐方式申请的,由推荐单位初步审定《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组专家候选人信息登记表》,并汇总填写《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和专业成就等有关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于2023年10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guoxixiang@meeb.sz.gov.cn。
 
  (二)专家入选
 
  由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根据管理工作需要,遴选确定专家进入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组名单。
 
  (三)公开公示
 
  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组,并向社会公开。
 
  六 专家组管理(注意事项)
 
  (一)入选专家将被纳入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组。
 
  (二)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组向社会公开,实现资源共享。市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据工作需要,可从专家组抽取相关专业专家,为相关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三)我局对专家组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专家将不再聘用,对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的专家将取消其资格。
 
  (四)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给予支持配合,严格按照申报时间报送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1日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处
 
  原标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组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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