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水平,持续强化助企暖企政策落实,积极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固体废物治理领域统一大市场,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从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规范化管理、经营许可审批、小微企业试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5个方面部署提出优化完善环境管理服务的举措。
一是持续抓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强调各地要清醒认识当前我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始终保持严抓危险废物管理的定力,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理顺审批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优化监管服务,促进危险废物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努力营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健全完善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有效管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范化管理。要求各地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制度建设,监督督促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切实承担起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规范建立危险废物台账,认真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坚决防止违反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的问题发生。
三是严格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要求各地细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程序,落实分级审批规定。对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协同处置、填埋处置类(焚烧飞灰填埋处置除外)的项目,立项时征询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定期发布危险废物项目相关信息,积极引导危险废物就地就近规范利用处置。新建危险废物利用项目原则上入园进区,严控省内综合利用能力过剩的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工艺装备依法依规退出。
四是稳步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示范。要求各地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提升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化利用水平,多点打造特色“无废”细胞工程。引导支持具有危险废物收集经验、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的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问题。同时,加强汽车维修、实验室等废物产生量小、管理能力差、无专门规范贮存设施产废单位的监管,扎实推动试点示范工作开展。
五是持续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要求各地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危险废物有关单位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执法检查,指导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切实防范环境风险。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依法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无证经营和租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斩断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链条,遏制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多发态势。(来源丨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固废管理处)
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五项举措优化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