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无废细胞”创建2023年度评估指南》已于日前印发。到今年年底,张家口市将以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统筹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要素,推进“无废”
新能源、新产业、新旅游和新工厂建设,构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新发展格局,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高质量建成“首都两区”增添绿色底蕴。
5类“无废细胞”
《张家口市“无废细胞”创建2023年度评估指南》规定了5类“无废细胞”(“无废机关”“无废小区”“无废乡村”“无废学校”“无废景区”)创建评估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基本要求、创建程序、责任分工和评估指标等。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关、乡村、小区、学校和景区等类“无废细胞”创建评估,基于全生命周期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涉及的固体废物管理,包括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过程。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统筹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要素,推进“无废”新能源、新产业、新旅游和新工厂建设,构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新发展格局,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高质量建成“首都两区”、打造“河北一翼”增添绿色底蕴。
创建程序
(一)明确创建单位(9月)
(二)集中创建(10月)
(三)对标自评(11月)
(四)县级审查(11月)
(五)市级核查(11月)
(六)发布名单(12月)
责任分工
市“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原则上由市直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具体组织落实,共同开展工作。市级牵头部门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无废细胞”创建和评估工作,并与创建单位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有机结合。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筹全市“无废机关”创建及后续评估监督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统筹全市“无废小区”创建及后续评估监督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全市“无废乡村”创建及后续评估监督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全市“无废学校”创建及后续评估监督工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统筹全市“无废景区”创建及后续评估监督工作。
“无废乡村”将结合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工作一体推进,首批创建单位从美丽乡村中推荐;“无废学校”结合“绿色学校”创建,首批创建单位从“绿色学校”中推荐;“无废机关”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首批创建单位从“节约型机关”中推荐;“无废小区”结合“绿色社区”创建,首批创建单位从“绿色社区”中推荐;“无废景区”结合A级景区创建等等。
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主要为组织领导、无废行动、固废管理、宣传培训、特色指标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无废机关”18项内容,“无废小区”20项内容,“无废乡村”21项内容,“无废学校”16项内容,“无废景区”24项内容。我市将从9月明确创建单位,9-10月集中创建,11月对标自评、县级审查、市级核查,12月发布名单。
相关链接·术语定义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主要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农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无废城市
无废城市是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无废细胞
无废细胞是指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工作绩效突出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是践行“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促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
编审|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科宣科
原标题:我市发布《张家口市“无废细胞”创建2023年度评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