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
十大提出“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多年来,浙江省开展了一系列治水行动,将截污纳管作为处理源头污水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污水管道功能性、结构性缺陷等短板依然存在,亟需面向高质量发展进行提升改造。
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现有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污水管网和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污水管网(均含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的隐患排查,完成70%城镇建成区内问题污水管网的提升改造,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到90%以上,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稳定可控、符合设计要求。到2027年底,全面完成问题污水管网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实现污水管网标准化运维、智能化管理、常态化监管、数字化提升。
《方案》提出六大重点任务,即:科学完善顶层设计、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系统推进管网提升、优化提升运管效能、强化排水执法监管、积极推动数字赋能,并明确了以下措施:
完善城镇污水工程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污水系统布局,提升污水管网互联互通水平,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新建城区、工业园区等范围内的市政污水管网规划建设;
组织实施污水管网(含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设施老化、能力不足、管道渗漏、雨污混接、功能及结构性缺陷等问题,对设施使用年限、材质、存在缺陷、运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城市污水管网普查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成60%城镇建成区内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及综合评估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及综合评估工作,形成污水管网设施问题数据库,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提前完成。2027年底前,形成污水管网周期性排查检测工作机制;
有序推进污水系统综合治理,打造推广“厂网一体化运维”等污水综合治理样板,整体提升全省治污水平。2027年底前,形成系统完备的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政策体系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污水管网养护修复制度;
加强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日常监测,紧扣纳管水质和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水质等关键环节,明确污水排放考核相关指标。
《方案》还提出,结合隐患排查结果,启动实施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有患必治。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依据规划目标和改造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整改方案和项目推进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