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实施。《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谋划了重点任务、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对于深入推进我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现代化美丽天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本期解读专家是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赵翌晨。
主持人:科学编制《规划》,首先要全面总结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是不平凡的五年,天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专家:“十三五”时期,天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实践“依靠结构调整控污染增量、依靠工程治理减污染存量、依靠铁腕治污管污染排放、依靠区域协同阻污染传输、依靠生态建设扩环境容量”的生态环境治理之路,推动生态环境取得历史性、转折性、突破性好转。
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全局性好转,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48微克/立方米、较“十二五”末下降31.4%,重污染天数11天、较“十二五”末减少15天。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好转,2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优良水质比例达到55%、较“十二五”末提高3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首次“清零”、较“十二五”末下降65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12条入海河流实现全部消劣。近岸海域水质得到突破性改善,优良水质比例达到70.4%,较“十二五”末提高62.6个百分点。生态状况由“十二五”末的“一般”提升到“十三五”末的“良好”。
主持人:“十四五”时期,有哪些机遇和挑战?
专家:“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具有多方优势和条件。从国家层面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日益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从全市层面看,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城市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为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根源性、深层次问题,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我市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仍存差距,大气环境质量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水环境质量仍未摆脱“资源短缺型”,近岸海域水质仍未摆脱“季节波动型”,环境基础设施仍然存在短板,治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原标题:《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深度解读之一 规划制定形势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