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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最高200万!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按1000元/千瓦扶持

来源:上海徐汇区人民政府2022/3/11 13:59:49267
导读
《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鼓励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对新建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1000元/千瓦扶持,或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20%的扶持。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对纳入节能减排降碳考核的用能单位,属地化管理和纳入本区节能减排降碳考核范围的建筑,属地化或为本区提供节能减排降碳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节能评估机构和相关节能单位等采取资金扶持措施。
 
  产业节能减排降碳
 
  1.企业实施节能技改及产品应用项目,并实现明显的节能减排降碳效果的,按项目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200元的扶持,或按项目投资额中用于实现节能减排降碳功能部分给予20%的扶持。以上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获市级节能技改、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项目扶持的,根据企业对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的贡献,最高按1:1比例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区级资金匹配。
 
  建筑节能减排降碳
 
  1.根据项目对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的贡献,最高按1:0.5比例给予区级资金匹配。单个示范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在徐汇区范围内实施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不低于10%(按标准煤折算),经认定的,按受益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或实现年节能量30吨标准煤以上,经认定的,按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最高每吨标准煤120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按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
 
  3.采用调适、用能托管等建筑节能创新模式的楼宇节能低碳项目,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不低于10%(按标准煤折算),经认定的,按受益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7.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
 
  1.对徐汇区范围内新建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项目并网验收规模给予1000元/千瓦的扶持,或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20%的扶持。以上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新建载体可在项目正式开工后和完成并网验收两阶段,按照3:7比例给予扶持。如项目停止建设,根据具体情况,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已拨付的资金。
 
  2.对获得市级一次性补贴、并制定小区新能源汽车共享充电管理制度的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给予不超过1:0.5的一次性区级资金匹配,用于补充小区公共收益。
 
  原标题:关于印发《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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