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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

来源:农机网整理2021/10/13 15:26:29135
导读
近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决定开展福建省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投档企业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网上投送,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
  近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决定开展福建省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投档企业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网上投送,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
 
  投档产品应符合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相关档次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的产品,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具体见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相关通告。
 
  已列入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且状态无异常的产品不需要再投档,可通过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2021-2023)查询。
 
  投档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开展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中央资金补贴范围内试点品目(将另行公布)及省级资金补贴范围内所有品目的产品,获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可申请列入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操作及要求将另行发文公布。
 
  (三)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具体投档要求将另行发文公布。
 
  (四)投档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投档。若投档,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企业承担。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机具不得参与投档;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不得参与投档;3.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不得参与投档;4.其他不符合投档资质条件的机具。
 
  生产企业投档时应投送以下相关资料信息:
 
  生产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原则,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如实填写企业信息,选择符合要求的机具,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依据机具的性能、结构、基本配置和参数以及价格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选定所属档次,经其确认无误后投送,具体资料和信息为:
 
  1.企业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扫描页、获证(鉴定、认证、检验检测)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厂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2.鉴定(认证、检验检测)信息。包括鉴定(认证、检验检测)证书颁发单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日期、鉴定(检验、认证、检测)报告以及采信的第三方报告等。
 
  3.机具信息。包括大类、小类与品目,名称与型号,基本配置和参数,机具正前、正侧、正后照片和整机铭牌照片,其中轮式拖拉机还应含翻倾防护装置侧面照片。
 
  4.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见附件,通过投档平台上传电子版)。
 
  5.使用锂电池的机具。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合格证书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锂电池检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锂电池需符合《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 31241-2014)要求;(2)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合格证书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充电器检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充电器需符合《电动工具用可充电电池包和充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充电器的安全》(GB/T 34570.2-2017)要求;(3)锂电池生产企业与保险公司合作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有关协议或合同等材料,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
 
  6.其它资料和信息。包括企业认为需补充的信息、福建省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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