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发布通知,根据相关要求和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安排,目前已完成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平台升级,决定即日启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平台,并受理企业自主投档。投档系统常年受理产品投档,并根据投档情况分批进行形式审核、公示、通告等
投档产品须符合《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以下简称“一览表”)要求;原进入“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8-2020)”,且在“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中可沿用并已确认的产品不需重新投档(可沿用产品名单另行通知)。
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推广鉴定证书信息已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鉴定信息平台”)公开发布。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认证证书信息已在“鉴定信息平台”公开发布。
3.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限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且在有效期内,其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已在“鉴定信息平台”公开发布。
4.相关证书有效期到期的产品,换发新证后需要重新投档。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资质要求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资质条件及其生产企业条件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民航重庆监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7〕266号)(查阅网址:http://119.84.98.54:88/details/102.html)以及“一览表”档次中配置参数要求填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档: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机具;
2.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生产企业;
3.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尚未恢复补贴资格和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
4.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
5.植保机械强制性认证产品证书注销的产品;
6.其它不符合投档资质条件的机具。
此外,投档企业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参与补贴产品投档的企业对投档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通过通知、投档平台下载本年度的《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企业承诺书》(附件),签署后上传投档系统(有效承诺书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企业公章、签注时间为投档年度、彩色扫描件),否则为无效。
生产企业要按照“投档平台填报模块”及我市相关要求填报投档信息、上传所需资料(鉴定平台和报告中无“一览表”要求的配置参数,须上传原鉴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要求文字清楚、图片清晰,投档技术参数明确等。其中,产品照片须为实际供货产品照片,不少于3张,照片中须反映出产品的主要基本配置,轮式拖拉机照片中须有与报告一致的翻倾防护装置,安装类产品须有安装完成后产品照片;产品整机铭牌照片须与实物机具同框拍摄且清晰可辨、规范固定。
生产企业应准确选择投档产品所属档次,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档次,填报的投档产品信息应与鉴定信息平台获取的产品信息和“一览表”中所选档次的产品投档技术参数完全匹配。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在不高于“一览表”补贴额的要求下自行填报补贴额。
提交的投档产品信息或证明材料错误、不全、不清晰、不符合投档要求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档企业自行承担。如发现弄虚作假、欺骗瞒报,所投产品不属于我市“一览表”范围或在我市“一览表”范围但所投档次错误的等情况,暂停受理相关产品自主投档要求,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由此造成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原标题:重庆市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