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有109个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Ⅰ类-Ⅲ类)断面比例97.3%;228个水功能区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全区34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91.9%。
2021年1月-6月,广西有7个市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排名中,跻身于10名之前,柳州市排在全国的前列。
总结广西治水经验,广西省以“技术供给、信息供给、监督管理、综合协调”为着力点,采取4大措施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入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
一、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
统一指挥,形成合力。在水环境治理过程中,广西首先划分漓江、南流江、九洲江、钦江等“四江”为广西省13项重大事项,并设立重点流域指挥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任指挥长,统筹协调流域治理工作。按照“一江一策”攻坚方案,指挥长深入治水一线,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治污合力。
加强监督,开展技术帮扶。广西省定期组织召开水环境质量分析会,针对“四江”流域进行数据分析;每月开展现场督导,监督治污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广西省还积极组织技术团队深入治污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寻找污染根源,并邀请专家提供专业性解决方案,为开展重点流域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制度保障,社会监督。饮水安全关系国计民生。为确保饮用水安全,广西省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函》,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规划水源布局。广西省已确定“千吨万人”水源地344个,全面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积极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优化供水布局,完成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报送政府审批。
针对群众举报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全市要开展核查,发现问题,即刻整改。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整改。通过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广西省已经对1122个环境问题进行核查。
三、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制定监测方案,提升水质达标率。在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过程中,广西省制定了《广西城市黑臭水体监测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解决措施,实行每年第二、三季度定期监测,不定期对重点市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报各市人民政府。
广西省70段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中有66段水质已达标,实现水质达标率94.3%。南宁市完成了原有38段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实现黑臭水体黑臭消除比例达100%。柳州市投入7.8亿用于柳江沿岸170多个排污口截污,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收集到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针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崇左市积极配合开展现场调研,实地了解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口及污水处理厂情况,进行现场督办整改。
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管力度。在黑臭水体治理资金投入方面,截至2020年12月中旬,广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累计投入资金约256.9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76.7亿元,完成投资77.3亿元。
在入河排污口监管方面,广西省不断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水功能区达标评价,实施按季度通报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开展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指导各市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对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未覆盖的排污口实行至少半年一次的监督性监测。
四、逐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加强污水处理施工监管。截至2020年10月底,广西116个工业集聚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所占比例85.3%。全区大部分工业集聚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其中11个工业集聚区已开工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加强污水处理施工监管过程中,广西省相关部门进行编制印发造纸、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制革、电镀等重点行业水专项治理方案,对44家企业进行清洁化改造;集中排查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分类处置4522家“散乱污”企业。
摸排情况,形成报告。广西省加强对全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进行摸排,掌握实际运维情况,并将摸排的情况形成报告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省在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截至今年7月底,全区127个工业集聚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所占比例93.4%。其中,广西南宁、柳州和梧州等辖区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效果明显。
原标题:4大措施齐发力,广西7个市跻身上半年全国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排名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