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市住建局有关单位(科室):
根据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战方案的通知》(日环督改组办〔2021〕22号)要求,市住建局研究制定了《日照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战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5日
日照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
整改督战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市污染防治集中攻坚暨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力做好迎接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特制定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战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按照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二、时间安排
督战工作与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同步开展,从文件印发之日起至5月5日。在此期间,市住建局成立督战队,以暗查暗访为主,对每一个问题的整改情况逐项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三、督战内容
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问题整改工作。
(一)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回头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二)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议题汇报中的问题;
(三)各区县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刀切”排查情况;
(五)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六)其他需要督战的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住建局,市住建局有关单位(科室)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对照督战内容,紧盯整改关键环节,紧盯难点重点问题,紧盯阶段性目标和整改措施落实,坚持整改情况不回避不遮掩,对行业领域内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改。
(二)督战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现场督战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对督战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要对督战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督战情况工作报告,于5月6日上午12:00前报市质安站。
原标题: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日照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战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