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人脸识别国家标准制定中:不得强制刷脸、验完应删除

来源:快科技2021/4/25 9:59:49140
导读
4月23日,《信息安全技术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的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几年,人脸识别技术发展很快,高铁刷脸进站很方便,但也有部分私人场合中滥用人脸识别,存在隐私安全泄漏的可能,现在人脸识别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有望解决这些问题。
 
  4月23日,《信息安全技术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征求意见稿的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拟出台的国标主要为解决人脸数据滥采,泄露或丢失,以及过度存储、使用等问题,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人脸识别相关的规定也有一定的体现和细化。
 
  国标要求,收集人脸识别数据时应征得数据主体明示同意不得利用人脸识别数据评估或预测数据主体工作表现、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偏好、兴趣等情况。
 
  同时,应提供除人脸识别外的其他身份识别方式供用户选择,不应因用户不同意收集人脸识别数据而拒绝数据主体使用基本业务功能等。
 
  针对人脸图像,国标要求应在完成验证或辨识后立即删除如果开发商希望存储人脸图像,同样要经过数据主体单独书面授权同意。
 
  此外,还对进行人脸识别的开发商提出了技术资质门槛,要求其具备相应的数据安全防护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以防范人脸识别被“活照片”等非法破解。
 
  原标题:人脸识别国家标准制定中:不得强制刷脸、验完应删除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