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超30亿!贵阳市垃圾分拣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招标

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2024/10/31 8:51:5969
导读
近日,贵阳市垃圾分拣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聚焦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期限30年,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不低于30.26亿元,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月28日,贵阳市垃圾分拣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聚焦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期限30年,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不低于30.26亿元,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详情
 
  建设内容和规模
 
  1.依据《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结合贵阳市实际,按照规范整改原则,建设运营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集散交易中心),本项目最终建设形成总占地面积不低于513.03亩,年分拣能力不低于256.51万吨的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集散交易中心)。
 
  2.搭建贵阳贵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信息化平台,构建贵阳贵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3.建设地点:包括贵阳市六区(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一市(清镇市)和三县(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贵安新区直管区。
 
  特许经营的主要内容
 
  1.特许经营范围:对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贵安新区直管区受托管理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可回收再生资源进行分类分拣,销售给末端资源化利用企业及其他相关主体。
 
  2.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 2 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计算特许经营期。
 
  3 资金来源:在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单位聚焦使用者付费,自担风险、自主经营,由特许经营单位及其项目公司自筹资金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更新和移交。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