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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订)》印发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2024/9/20 8:46:5535
导读
《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订)》近日发布,对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进行更新调整,并更新调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及分区、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及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
  9月18日,茂名市人民政府网站正式发布《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订)》,要求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一、修订更新背景
 
  为衔接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生态环境、能源、水利等各项“十四五”规划成果,系统优化茂名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对《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茂府规〔2021〕6号)开展了更新调整工作,并编制了《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订)》(以下简称《修订方案》)。
 
  二、修订更新原则
 
  根据“坚持底线,保持稳定”、“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立足实际,局部优化”原则,充分衔接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项“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对我市现有管控成果开展更新调整,确保各项调整内容合理合规,符合实际。
 
  三、修订更新内容
 
  一是优化生态空间布局,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成果,对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进行更新调整。调整后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由1699.70km2调整为1590.19km2,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由1361.74km2调整为1471.26km2。
 
  二是更新调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及分区,衔接我市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等,对我市水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等4个方面目标及分区进行更新调整。
 
  三是更新调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及分区,衔接我市能源、水利等“十四五”规划,对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生态岸线比例等目标进行更新,并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成果,更新调整了土地资源管控分区优先保护区范围。
 
  四是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我市实际管理需求,对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了1条涉及危险废物建设以及1条涉及重点园区管理的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对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清单,更新了滨海新区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6个陆域管控单元以及21个近岸海域优先管控单元准入要求。
 
  四、征求意见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在起草《修订方案》初稿后,于2023年7月28日征求了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等17个单位意见,共收到19条反馈意见,并根据有关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修订方案》;于2024年5月20日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五、与《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茂府规〔2021〕6号)的关系
 
  《修订方案》对《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茂府规〔2021〕6号)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新调整。《修订方案》印发后,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进一步完善,管控目标及准入要求更加明确,区域精细化、精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环评审查、项目环评审批、生态环境执法与监管等将得到规范引导。
 
  六、《修订方案》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修订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标题: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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