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餐饮具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2号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餐饮具。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餐饮具,已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黄南州泽库县兴业蔬菜店销售的茄子,其中氧乐果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二)海西州都兰县姊妹麻辣烫使用的碗,其中大肠菌群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海东市民和县惠客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鲳鱼(海水鱼),其中甲硝唑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四)果洛州甘德县惠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海旭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茶粉(含乳固体饮品),其中霉菌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海西州天峻县张掖菜铺销售的豇豆,其中灭蝇胺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六)海西州德令哈市乐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海藏牛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肉干(香辣味),其中菌落总数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七)海东市民和县伊晟礼宴中心销售的海蜇(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八)黄南州尖扎县祥龙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湟源沣盈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湟源陈醋,其中总酸(以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海南州同德县旭东水果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荷兰豆,其中乙酰甲胺磷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餐饮具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