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
《青岛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全文公布,由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2025 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 2020 年下降 12%左右;“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优化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行业碳排放梯次达峰,力争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 2030 年前达峰。
《方案》提到,将培育壮大绿色新兴产业,
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氢能储能、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新兴产业,着力打造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旺盛的产业发展新引擎。构建支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引导土地、能耗、金融等资源要素向绿色新兴产业倾斜,带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统筹推进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建设,依托区位优势引导优质产业项目向专业园区集聚,带动产业链集聚发展,建设绿色低碳先进制造业高地。
《方案》指出,将加大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
推动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和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节能降碳改造,鼓励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同时,深入开展工业专项节能监察,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方案》还强调,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核心引领作用,鼓励家电、轨道交通装备、食品饮料等重点产业链主企业制定绿色低碳供应链实施方案,优先将绿色工厂纳入合格供应商,实施绿色采购、推广绿色物流、强化绿色回收,打造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行业引领力的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企业。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制定绿色供应链管理国家或行业标准。鼓励龙头企业搭建供应链绿色低碳信息管理平台,探索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发布核心供应商碳减排成效报告,推动供应链绿色低碳协同发展。
另外,还将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对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改造工程。
政策引导方面,《方案》要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费优惠政策。发挥好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引导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加强绿色低碳产融合作,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纳入绩效考核,优化投融资服务方式、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促进绿色低碳成果转化和示范项目落地。完善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加快培育用能权交易市场,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统筹土地、能耗、水耗、碳排放等指标,推动资源要素向工业领域碳达峰重点项目倾斜。
原标题: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业领域碳达峰 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