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督察

来源:海南生态环境2024/8/30 8:35:0722
导读
8月28日,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督察,并于当天召开了督察工作动员汇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8月28日,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督察,并于当天召开了督察工作动员汇报会。督察组组长周胜球就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组长伍晓红在讲话中明确督察工作要求,琼中县委书记蒋莉萍围绕督察重点内容进行工作情况汇报并作表态发言,会议由琼中县委副书记、县长郑达峰主持。
 
  周胜球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并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高位、高频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着力把海南打造成为向世界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成果的重要窗口。琼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一体把握、一体落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在谱写美丽海南新篇章中作出更大贡献。
 
  周胜球强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多次就抓好督察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实要求,按照坚持政治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整改见效的工作原则,主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长牙带刺”、动真碰硬,全方位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察组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工作。进驻期间,主要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问询、调研座谈、受理举报、曝光典型案例、制作生态环境问题片等形式开展督察。督察重点关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情况,推动绿色发展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程推动落实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蒋莉萍就琼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汇报,并表示,琼中坚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守好琼中“生态”这个最厚“家底”。一是在治污还绿上下功夫。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统筹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保护;二是在转型兴绿上下功夫。做大做强山兰稻、茶叶等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大力发展林下种植黎苗药、益智、养蜂等特色林下种养产业;三是在保护增绿上下功夫。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四是在改革促绿上下功夫。持续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五是在压责任促整改上下功夫。坚决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彻底的严肃追究责任,以最优的生态环境支撑琼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上,伍晓红就做好督察工作配合,推动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边督边改,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严禁“一刀切”,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琼中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督察组于2024年8月28日——9月11日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98-86227655,专门邮政信箱: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A005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8:00——12:00、14:30——1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琼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来源: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何维龙
 
  编辑:杨松
 
  原标题: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督察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