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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东方市开展督察

来源:海南生态环境2024/8/30 8:35:0732
导读
8月28日,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东方市开展督察,并于当天召开了督察工作动员汇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8月28日,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东方市开展督察,并于当天召开了督察工作动员汇报会。督察组组长陈德皎、副组长邸伟杰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东方市委书记李爱华围绕督察重点内容作工作情况汇报和动员讲话,会议由东方市委副书记、市长卢胜主持。
 
  陈德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并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高位、高频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着力把海南打造成为向世界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成果的重要窗口。东方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一体把握、一体落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在谱写美丽海南新篇章中作出更大贡献。
 
  陈德皎强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多次就抓好督察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范程序和严实作风,按照坚持政治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整改见效的工作原则,主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长牙带刺”、动真碰硬,全方位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察组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工作。进驻期间,主要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问询、调研座谈、受理举报、曝光典型案例、制作生态环境问题片等形式开展督察。督察重点关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程推动落实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李爱华就东方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汇报,并表示,此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东方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东方市将按照督察组的指示要求,以高度负责、严肃的政治态度对待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督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方向,把督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落实的重点,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省委和省政府精神落实到实处。
 
  会上,邸伟杰就做好督察工作配合,推动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边督边改,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严禁“一刀切”,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东方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半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8月28日—9月1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98-31531220,专门邮政信箱:海南省东方市A045号邮政专用信箱;邮编:57260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8:00——12:00、14:30——1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来源: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何维龙
 
  编辑:董春妃
 
  原标题:省级环保督察 | 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东方市开展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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