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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8/27 8:47:4813
导读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实施意见》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将通过实施八大行动,到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贵州目标。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
 
  《实施意见》要求,到2035年,美丽贵州目标基本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建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景象随处可见。展望本世纪中叶,美丽贵州全面建成,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蔚然成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呈现。
 
  《实施意见》提到,将实施国土空间布局优化行动、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绿色低碳经济打造行动、实施美丽城乡融合发展行动、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增值行动、实施特色生态文化赓续行动、实施生态环境安全保障行动、实施生态文明制度创新行动八大行动,将美丽贵州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优先列入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和项目库。落实好相关税收政策,发挥绿色税收激励引导作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和金融信贷参与美丽贵州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环保产业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设备攻关,推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提升生态环境智慧治理水平。
 
  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面:
 
  6.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管理,推进重点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严格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和工业粉尘污染管控。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攻坚突破,分品种、分区域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7.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保护和治理。开展城乡生态环保设施补短板攻坚突破,持续推进“城乡一体、供排一体、厂网一体、建管养一体”工作。开展重点河湖污染治理攻坚突破,全面推进八大流域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乌江、清水江磷污染防治,深入推进赤水河流域白酒产业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南明河等城市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化草海综合治理。
 
  8.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加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优先防控,开展高风险化工园区全面调查、污染溯源和风险管控。
 
  9.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开展工业固废综合治理攻坚突破,持续推进磷石膏、赤泥、锰渣、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技术攻关。强化尾矿库(渣场)和新污染物治理。开展锰污染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加快“无废城市”建设。
 
  10.深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攻坚。深入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及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完善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推广运用环境应急大数据平台,提升突发环境问题处置能力。
 
  原标题: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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