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广西公开征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

来源:广西生态环境2024/8/15 8:53:0034
导读
广西近日发布公告,表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将向社会公开征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领域违法线索,要求不得虚构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广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范围包括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造假违法犯罪行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以及其他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四大类,要求提供被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主体的名称、地址、基本违法事实以及能够清楚说明违法情况的影像、书面材料等重要线索。
 
  下面是原文↓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领域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对查证属实的实施举报奖励。
 
  一、征集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造假违法犯罪行为;
 
  (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四)其他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征集渠道
 
  (一)网络举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
 
  (二)来信来访举报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信访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请确保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在广西范围内,并提供被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主体的名称、地址、基本违法事实以及能够清楚说明违法情况的影像、书面材料等重要线索,不得虚构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未尽事宜,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桂环规范〔2023〕1号)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13日
 
  原标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领域违法线索的公告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