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自然生态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等领域2024年工作要点,于6月12日正式发布。
《2024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要点》详情如下↓
一、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按照《吉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要求,发挥长春、吉林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的双核驱动作用,推进长吉联动共建,鼓励推动其他市州联动共建,形成区域协调、产业配套、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一体化发展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确保已开工项目早建成、早见效,同步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推动各地加快“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无废社区”等10类“无废细胞”建设,打造20个可复制、高质量的“无废细胞”典型示范工程。按照《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要求,构建多元共治的“无废城市”建设社会行动体系。
二、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按照持续“筛”、强化“评”、有序“控”的要求,持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重点推进新污染物监测评估,进一步加大新污染物监管执法力度,加快启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新污染物管理试点,全面抓好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强化重金属与尾矿库环境监管
持续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推进对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环境隐患排查,协调相关部门或单位开展环境治理。深入开展铊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规范尾矿相关信息、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情况及尾矿库环境管理台账填报。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按照年度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整治等行动。探索建立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和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问题梳理、汇总、分析、通报,清单化抓好问题整改。推进医疗废物转移信息化,逐步实现统一使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医疗废物。做好危险废物转移轨迹管理,督导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正确使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生成轨迹地图。规范危险废物二维码使用,提高危险废物二维码使用水平。进一步加快《吉林省危险废物视频监控智能分析平台》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