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关于开展绿美马鞍山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

来源:马鞍山市局办公室2024/4/23 14:22:0951
导读
近日,《关于开展绿美马鞍山行动的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明确到2027年,全市林地面积总量不减少,森林覆盖率不低于16.68%,将实施绿美长江生态廊道行动、绿美森林提升行动、绿美村庄行动等11项重点任务。
  日前,马鞍山市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绿美马鞍山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绿美马鞍山行动,加快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市,实现更高水平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全市林地面积总量不减少,森林覆盖率不低于16.68%,绿美马鞍山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湿地保护率达57%以上,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显著提升;水网、路网沿线应绿尽绿,城乡绿美环境显著优化,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7.9%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林业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林业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35年,全市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结构更加优化,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治理效能显著提高。
 
  根据《实施方案》,马鞍山市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为民、共建共享,规划引领、分类推进,科学绿化、示范引领,联动协同、形成合力,在“绿”上做文章,在“美”上下功夫,全力建设“高质量”“高颜值”“高品质”“高价值”绿美马鞍山。
 
  《实施方案》还进一步细化了11项重点任务:
 
  实施绿美长江生态廊道行动。结合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新一轮提升工程,深入开展长江岸线“绿化、彩化、美化”专项行动。到2027年,森林质量提升10万亩,打造长江文化生态精品旅游线路5条。
 
  实施绿美森林提升行动。联合省际毗邻区打造长三角生态屏障,到2027年,争创省级示范国有林场2个,新增绿色矿山3家,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14个,修复面积0.28万亩。
 
  实施绿美河湖行动。严格落实“四长联动”机制,构建林水相依、河清岸绿的水系生态体系。到2027年,全市建设幸福河湖34条(个),打造小微湿地示范点15个。
 
  实施绿美村庄行动。结合“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开展“百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活动。到2027年,全市计划打造绿美示范村庄30个以上,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总数达到300个,打造绿美古树村庄10个。
 
  实施绿美乡镇行动。依托交通区位、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田园风光等资源优势,到2027年,打造绿美示范乡镇12个,巩固和提升省级森林城镇25个左右。
 
  实施绿美城市行动。优化城市绿化空间布局,努力实现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到2027年,全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新建“口袋公园”90个、城市绿道72公里。
 
  实施绿美通道行动。坚持“路景交融”思路,打造最美窗口门户。到2027年,全市铁路和高速公路及普通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可绿化路段绿化率达90%以上。
 
  实施绿美校园行动。结合创建“绿色学校”,开展课堂教学、参观体验、实践实训等生态文明教育。到2027年,全市85%的学校达到绿美校园建设要求。
 
  实施绿色产业发展行动。大力推进长三角林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加快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7年,计划新增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争创省级森林康养基地5处,新增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3个,全市林业产值突破100亿元。
 
  实施绿美景区行动。加快高品质旅游强市建设,一体推进“生态旅游+文化体育”融合发展。到2027年,创建4A级旅游景区3家,培育省级旅游度假区3家,新建古树公园5个。
 
  实施绿美园区行动。全力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逐步做到绿树成荫不见土,努力打造全省经济发展与绿色生态工业园区的典范。
 
  为扎实开展绿美马鞍山行动,《实施方案》还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扶持,深化改革创新,注重宣传引导,精准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质量,建设生态优、城乡美的绿美人居环境,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马鞍山样板。
 
  原标题:马鞍山市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绿美马鞍山行动的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市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