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告别过时!2024年建材行业26项结构调整指导淘汰类目录清单发布

来源:智能制造网整理2024/4/9 14:04:05119
导读
建材行业中的11项内容被列入鼓励类目录,建材行业中的10项内容被列入限制类目录,26项内容被列入淘汰类目录(包括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
  近日,全国建材成交量出现放缓。根据最新数据,此次成交量减少幅度较大,引起市场关注。成交量下降主要受国际市场波动和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影响。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材行业市场需求与建筑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紧密相关。当前,国家加大基建投资力度,预计将对建材行业产生积极影响。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司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建材行业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建材行业中的11项内容被列入鼓励类目录,建材行业中的10项内容被列入限制类目录,26项内容被列入淘汰类目录(包括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
 
  26项内容被列入建材行业淘汰类目录,其中,17项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9项落后产品内容。
 
  17项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具体包括:
 
  1.干法中空窑(生产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水泥机立窑,立波尔窑、湿法窑,直径3米(不含)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生产特种水泥除外);
 
  2.无覆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水泥包装袋缝底袋(两底需由缝线缝合)的生产和使用;
 
  3.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
 
  4.100万平方米/年(不含)以下的建筑陶瓷砖、20万件/年(不含)以下卫生陶瓷生产线,建筑卫生陶瓷(不包括建筑琉璃制品)土窑、倒焰窑、多孔窑、煤烧明焰隧道窑、隔焰隧道窑、匣钵装卫生陶瓷隧道窑,建筑陶瓷砖成型用的摩擦压砖机;
 
  5.玻璃纤维陶土坩埚、陶瓷坩埚及其它非铂金坩埚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
 
  6.1000万平方米/年(不含)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7.500万平方米/年(不含)以下的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生产线,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100万卷/年(不含)以下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
 
  8.石灰土立窑;
 
  9.砖瓦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
 
  10.简易移动式混凝土砌块成型机、附着式振动成型台;
 
  11.单班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砌块固定式成型机、单班1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路面砖(含透水砖)固定式成型机;
 
  12.人工浇筑、非机械成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工艺;
 
  13.气炼一步法石英玻璃生产工艺装备;
 
  14.生产人造金刚石用6×6兆牛顿六面顶小型压机;
 
  15.手工切割加气混凝土生产线、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16.非烧结、非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
 
  17.装饰石材矿山硐室爆破开采技术、吊索式大理石土拉锯、移动式小型圆盘锯。
 
  淘汰的9项落后产品,具体包括:
 
  1.使用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玻纤增强水泥(GRC)空心条板;
 
  2.陶土坩埚、陶瓷坩埚及其它非铂金材质坩埚拉丝玻璃纤维和制品及其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
 
  3.25A 空腹钢窗4.S-2 型混凝土轨枕;
 
  5.一次冲洗最大用水量8升以上的坐便器6.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
 
  7.非机械生产的中空玻璃、双层双框各类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门窗;
 
  8.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芯材厚度在0.5mm以下),棉涤玻纤(高碱)网格复合胎基材料、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
 
  9.含石棉的摩擦材料。
 
  当然,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也给予鼓励,建材行业中的11项内容被列入鼓励类目录,包括绿色氢能煅烧水泥熟料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建材各行业(数字矿山、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生产全流程智能化建设及升级改造;超薄柔性玻璃一次成型技术及装备;智能化连续真空玻璃生产线,以及建筑陶瓷干法制粉技术与装备应用等,详见附件。
 
  建材行业中的10项内容被列入限制类目录,其中包括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不包括建筑琉璃制品)生产线;中碱、无碱、耐碱玻璃球窑生产线;15万立方米/年(不含)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3万吨/年以下岩(矿)棉制品生产线和8000吨/年以下保温玻璃棉制品生产线以及100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详见附件。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