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充分发挥专家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拟建立陕西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库人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和个人公开征集。
二、专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个人品行,能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廉洁的评审原则,做出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二)熟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在涉及的专业或者行业中有较深造诣。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踏勘和评审工作。
(四)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业绩或专业特长的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到中级。
(五)自愿参加评审活动,接受统一管理。
三、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自愿加入和退出专家库。
2.有权根据技术评审的分工和要求独立发表意见。
(二)义务
1.评审工作中应本着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提供真实、明确的个人书面审查意见。专家对出具的审查意见终身负责。
2.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在评审中知悉的评审情况,以及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
3.评审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4.配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行政等主管部门处理有关责任方的询问、质疑和投诉。
5.与被评审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6.严禁利用技术评审之便谋求其他不正当利益。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征集程序
(一)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的方式。
(二)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陕西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申请表》,在附上本人身份证、技术职称复印件,以及主要成果业绩关键页等信息后,将上述资料扫描合并为1个PDF格式文件;需填写《陕西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信息汇总表》,提供excel格式文件。
(三)本轮专家征集工作于2024年4月30日截止,请在此之前将以上申请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省生态环境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拟定入选专家名单,审核完成后在予以公示。
(五)鉴于市级承担大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等工作,鼓励各市(区)建立和完善本地专家库,支撑和保障相关重点工作任务。
原标题:公告|关于征集陕西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