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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4年安排1490万元资金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还有水稻机械

来源:农机网整理2024/3/15 14:07:14101
导读
近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24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全省范围内支持建设 3 个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发展壮大一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市县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补贴试点。
  为加快推进海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补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近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24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围绕发展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和提升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为目标,在全省范围内支持建设 3 个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发展壮大一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市县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补贴试点。
 
  本次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安排资金1490万元,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根据《实施方案》,海南省支持海口、东方、屯昌等 3 个市县,依托较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服务联合体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对新建的机具库棚、烘干中心、农资和初级农产品储藏仓库等农业生产服务设施,省级财政资金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 50%给予奖补。鼓励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应用智能农机控制技术,建设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支持开展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统筹农机社会化服务和支持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资金,支持各市县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2024年优先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补贴试点。对实施主体(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全年累计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达300亩以上的给予40元/亩作业补贴。
 
  由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实施主体资质进行审核,申领作业补贴的实施主体必须安装“信息化监控终端”开展作业,相关数据以农业农村部门核定为准。由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补贴发放的监管负主要责任。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实施步骤:2024 年3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经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盖章后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2024 年10月底前,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2024 年11月底前,按相关规定完成资金拨付;2024 年12月底前,编写总结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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