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为深化“首季争优”专项行动工作举措,进一步降低餐饮油烟污染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近日,扬州广陵对2022年颁布的《广陵区餐饮油烟重点管控区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相比较老办法,新办法“亮点”纷呈,可圈可点!
亮点一
部门职责“再明确”
原办法对商住综合楼等餐饮项目管理未作明确规定,而修订版《餐饮油烟管控区实施办法》依据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部分条款监管部门的通知》的规定,确定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监管;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现有的餐饮油烟单位进行监管,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的,依法查处。城管局责对餐饮油烟管控区的露天烧烤进行取缔;规范夜市大排档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油炸食品摊点。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链条,用精细化管理持续规范餐饮油烟排放,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
亮点二
实施范围“再扩大”
原办法规定的管控区仅划定了东关街道、汶河街道、曲江街道、文峰街道部分沿街商铺,而新版《餐饮油烟重点管控区实施办法》根据管控的实际需要,将东关街道、汶河街道、曲江街道、文峰街道全部行政区域纳入管控区,同时新增广陵新城、广陵经济开发区。人员居住密集区餐饮油烟重点管控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有利于规范更多商户依法文明开展餐饮经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进而提升全区空气质量。
亮点三
工作内容“再明确”
原办法对于商住综合楼等餐饮项目实行部门、属地联动协商审批,而新办法则由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将管控区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全部纳入负面清单地址库,负面清单地址库内拟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申请项目一律不予登记,从源头上杜绝重点区域餐饮油烟审批监管盲区。
亮点四
组织联动“再加强”
原办法对于部门、属地联动未作明确要求,而新办法要求各部门、属地定期开展餐饮油烟联合执法,信息互通有无,同时要求属地对管控区域餐饮单位“码管家”油烟清洗管理平台录入全覆盖,实现“大数据+智能化”管理。建立“全方位”协同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了部门和属地间的衔接。
新《广陵区餐饮油烟重点管控区实施办法》的出台,对餐饮油烟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细化了管控手段,加强了餐饮油烟治理的各项要求,将各职能部门、各属地拧成一股绳,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为实现“蔚蓝广陵”提供了有力保障。
来源|广陵区攻坚办 蒋锐
编辑|李萍 乌恩奇达来
原标题:首季争优|扬州广陵:“亮点”纷呈!餐饮油烟管控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