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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到2025年底前,黑臭水体消除

来源:信阳市人民政府2024/2/27 14:18:4370
导读
《信阳市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到2025年底前,市、县建城区污水收集率分别达到85%、7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8%,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
  2024年2月5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信阳市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下称“方案”或“文件”)
 
  方案提出,到 2024 年 3 月底前,市、县(区)、乡镇要完成建成区及开发区内雨污水管网排查、污水处理排查、污泥处置排查、黑臭水体排查等基础性工作,健全完善水环境治理分年度工作台账, 并认真组织实施;到 2025 年底前,市、县建城区污水收集率分别达到 85%、7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 98%,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 100%,对已经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的河(湖塘堰),坚决遏制返黑返臭。
 
  按照《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 行)》(豫环文〔2021〕161 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 农业农村厅 水利厅 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 年)〉的 通知》(豫环文〔2022〕68 号)要求,到 2023 年底前,完成省 定河流湖库(11 条主要河流、3 个湖库)排污口排查任务,乡镇 政府驻地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到 2024 年底前,完成省定河流湖库排污口 75%的整治任务,其中市、县、乡镇建成区和开发区排污口排查整治率达到 100%,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42%;到 2025 年底前,完成所有河流湖 库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45%。
 
  部分治理任务(文件全部内容详见附件)
 
  开展全域黑臭水体排查。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所有水系、水体以及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 的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要逐条研判水体黑臭的成因、确定 主要污染来源,明确主责部门和系统化治理思路,为实施有效治理提供方向指引。
 
  2024 年 5 月底前,结合城市体检、老旧管网改造、防汛排 涝和海绵城市建设,完成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方案编制,并分别报 市环保委、市城管委备案。治理方案修订编制过程中,要组织相 关单位、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技 术指导,确保务实管用有效。
 
  加快推进市县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改造升级现有 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 100 毫克/升的,要 完善“一厂一策”方案,按时限要求严格落实。2025 年底,进水 BOD 浓度 100 毫克/升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达到 90%以上。坚 持适度超前,统筹考虑建成区人口容量和分布,加快实施污水处 理厂新建与扩容工程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城市建成区、 开发区污水管网全覆盖。针对建成区管网空白区,坚持雨污分流 一步到位,补建市政排水管网,并与源头小区(机关、企事业单 位)管网有效衔接。坚持“路网并进”原则,新改建城市道路时同步配改建排水管网。有序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修复排水老旧破 损管网,改造混接错接漏接等问题管网。严把管网建设和改造质量关,加快淘汰砖砌井,推行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优先采用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优质管材。到 2024 年 6 月底前,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实现应收尽收; 到 2024 年 11 月底前,其他开发区污水实现应收尽收;到 2025 年底,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 70%以上,其中市中心城区达到 80%以上。
 
  加强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遵循“安全环保、稳妥可靠”的 要求,健全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 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开展现有污泥处理设施普查建档, 摸清覆盖范围、处理能力和运行效果。对处理水平低、运行状况差、二次污染风险大、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污泥处理设施,及时开展升级改造。现有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要加快补齐污泥处置设施缺口,鼓励近邻县污泥处置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城市有机废弃物的综合协同处理,鼓励将污泥处理设施纳入静脉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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