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生态
环境监测中心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指导支持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基固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积极融入云南“3815”重大发展战略,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和队伍建设创新发展。
党建工作
(一)
始终坚持首位首抓,铸牢党的建设之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监测部门政治属性,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使之贯穿于业务工作各方面、融入到队伍建设全过程,确保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队伍,使党的建设铸了魂、扎了根。全体干部职工“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行动更加自觉,为忠诚履行好生态环境监测各项职责使命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二)
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建设基础
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第一议题”指挥棒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学习研讨、督办落实、结果反馈工作闭环。积极探索“五学五课”模式,组织省监测中心及16个驻州(市)站、47名站班子成员、590余名党员投身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并取得明显成效。组织30余名干部参加总站“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素质提升培训班”,举办读书班2次、“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交流研讨15次;各单位落实“第一议题”417项,选题调研20个,开展调研113次,现场发现问题并立行立改71个,中心班子成员提交调研报告4份,积极回应政府所忧、基层所急、群众所盼。
(三)
强化党建引领保障,提升组织建设质量
创新构建“一要点两清单管总、四项重点任务推进、五个方面制度保障”工作体系,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分类提升、党组织“扩先提中治软”、党员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组织生活提质、培养发展党员强基等行动,基层党组织“两个功能”“两个作用”明显增强。全年,新成立1个党支部,完成3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开展支部“三会一课”68次、主题党日28次,党委书记讲专题党课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7次;1个党支部被评为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26名党员、7名党务工作者和4个党组织受厅党组“两优一先”表彰,16名党员受中心党委表彰。
(四)
聚焦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贯穿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修订《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建立覆盖各层级、各环节的风险防控机制。全年,召开党委会议31次,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2项、“三重一大”事项141项,完成六项“清廉机关”建设行动。
业务工作
(一)
创新环境监测工作,实现监测能力现代化
着力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六个中心”建设,加快实现“六化目标”。挂牌成立四个研究中心,开展“深水湖库立体监测”“生物多样观测”“低纬度高原大气环境监测预警”“新污染物监测”等方面研究,取得积极成效。初步构建“天基卫星、空基扫描、无人机遥测、移动监测、地面观测和大数据分析”等“六基”协同的大气环境立体遥感监测体系。在洱海流域开展高原湖泊“天空地一体化”水生态监测,首次尝试全湖及流域eDNA监测、机载高光谱监测、无人船巡测和卫星遥感全湖水质反演模型训练,监测要素覆盖包括水生生物、水生境、水环境和水资源在内的水生态监测。
(二)
保护蓝天、碧水、净土,强化常规监测工作
做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运维质量保障,持续开展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未来7天空气质量预报,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7.4%;推进水环境质量监测,完成全省国控省控516个地表水断面、729个重点湖库、577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审核及评价等工作。按照“一湖一策”要求,制定实施“九湖专项监测工作方案”,将九湖监测积累的经验向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饮用水水源地延伸。组织相关驻州(市)监测站开展普洱市糯扎渡水库、昭通市渔洞水库、昆明市云龙水库等部分深水湖库专项网格化立体监测。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94.1%,较去年增加3.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1.0%,较去年减少0.5个百分点;强化土壤及地下水监测调查,完成421个区域土壤环境点位监测、74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以及157家国家重点监控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基础信息采集和采样工作。
(三)
守护良好生态环境,优化生态质量监督监测
做好区域生态质量监督监测的技术支撑,白马雪山森林站、抚仙湖高原湖泊站和西双版纳森林站已列入生态环境部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名单。优化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完成4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129个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印发实施《云南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选择6个监测区纳入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
(四)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污染源与应急监测
组织完成全省1291家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源执法监测,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检查。完成全省州(市)政府所在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核查与抽测比对。与驻大理州、丽江市、楚雄州监测站一起完成大理州剑川县黑惠江、楚雄州禄丰市东河水库等应急监测。抽调全省监测系统上千余人次配合开展2023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耕地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及安全利用、磷石膏环境污染防治集中攻坚等重点工作。
(五)
加强监测监管联动,严守监测质量“生命线”
坚持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配合完成3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推进县级监测站达标验收;全面推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完成64家单位、760人、182个项目、9769项次持证上岗现场考核,同比去年考核项次增加98.7%;组织151家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及第三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水中砷、汞检测能力考核;加强对全省监测系统的技术指导帮扶,通过线上线下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培训3000余人次。
荣誉奖励
中心行政党支部获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3年中心收到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感谢信1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感谢信2封和表扬信1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感谢信和表扬信各1封;
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报告质量检查工作中,位列总站“报告质量明显提升”名单。
致敬过往,实干今朝,开启未来。2024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以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为根基,以健全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主线,巩固环境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监测、拓展生态质量监测,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跨越,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为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原标题:生态环境监测2023年度风采录之云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