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为获得2023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的地区授牌。
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根据《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组织全省开展2023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遴选工作。根据各州(市)推荐情况,在充分征求相关省级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各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和现场核查,按照相关程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对威信县、楚雄市、金平县、丘北县、古城区、福贡县、德钦县、维西县等8个地区予以公告命名。此次授牌的8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根据区域特色开展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探索,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云南经验。
为加强对已命名地区的监督管理,持续巩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还组织对2014年、2017年命名的两批共22个云南省生态文明州、县(市、区)开展复核,并对16个通过复核的地区按照程序进行公告命名。目前,全省共有40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地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力抓好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在持续开展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基础上,组织好第一批全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基地创建和第一届“云南省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进一步加大对已命名地区的日常监督管理,补短板、树典型、创模式、推机制、强宣传、重巩固,把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作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云南实践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供稿|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处
作者|洪俊辉
编辑|王艳梅
原标题: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3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