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继燃煤电厂、钢铁行业之后,又一行业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也将对全球水泥行业深度治理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目标到2025年底,重点区域力争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重点区域水泥熟料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
《意见》提出强化全过程精细化环境管理。全面加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加强企业运行管理、强化运输管理、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自动监测、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等,提升全产业链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水泥企业稳定达到超低排放。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主要生产装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在重点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全厂环境管控平台,系统记录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相关监测监控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清洁运输情况。
2、《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目标到2025年底,重点区域力争6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重点区域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产能完成改造。《意见》提出强化全过程精细化环境管理。突出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和精细化管理转变,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加强企业运行管理、强化运输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01
从平台建设方面
要建设更要用好涵盖自动监测设施(CEMS)、分布式控制系统(DCS)、VOCs监测仪、空气质量微站、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等内容的全厂环境管理平台,通过生产、治理、监测数据异常报警、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功能。
02
从运行管控方面
《意见》着重强调要减少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要求建设焦炉烟囱废气备用治理设施或多仓室改造,加强生产组织管理和设备维护,降低各类关键设备事故检修频次。提出了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控制氨逃逸、加强熄焦废水监管等要求。
03
从管理制度方面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规范、准确、完整记录环境管理台账,如实反映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自证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中绿环保水泥、焦化行业解决方案
方案通过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激光氨气监测系统、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环境空气质量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型站、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β射线)等各类在线监测设备,对污染源排放、无组织排放及厂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结合无组织排放治理设备,利用智慧管控平台,实现管、控、治、监一体化管理,为焦化、水泥行业完成超低改造,为企业实现等级评级达标提供技术支持。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发布《推进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