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宁夏交通运输厅印发宁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提出到2024年底,完善数字感知框架,实施典型高速公路智能感知系统建设,完善交通传输网络;初步建成数字业务框架体系,建设典型桥梁隧道的BIM模型,完善应急处置、
综合决策与电子政务,升级和试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农村公路信息化、物流数字化、
大数据分析等,初步建成协同治理、科学决策、一体服务的可视化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丰富数字支撑技术,推进网络安全保障,开展北斗、机器人在典型领域的创新应用,宁夏数字交通治理初见成效。
总体任务包括泛在感知、业务升级、数据融合、安全支撑和技术创新五个部分,具体任务可分为“夯实数字基础,完善宁夏交通数字感知网”“聚焦核心功能,拓宽宁夏交通数字业务”“深化数字赋能,升级宁夏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强化数据工程,保持安全接入与统一管理”“对接技术迭代,持续推动创新与成果转化”5个类别,以及17项任务。
全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宁交办发〔2023〕74号
各地级市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单位:
现将《宁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交通强国、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标志着建设数字中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围绕2025年建成“西部数谷”、西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等目标,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与交通运输融合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目标要求以及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西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建设需求,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宁夏地方特色交通运输的应用融合为突破口,统筹全区“人、车、路、域”数字交通的感知与传输,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形成“业务升级、行业治理、运输服务、数据安全、集约创新”的数字交通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提升管理效能和运输效率,支撑构建安全、畅通的宁夏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宁夏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当好开路先锋。
二、主要目标
在数字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建设框架指导下,定位宁夏数字交通居西部省份前列,以“奠定数字基础、聚焦核心功能、深化数字赋能、强化数据工程、对接技术迭代”为抓手,建设“感知、业务、大数据、安全、创新”的数字应用示范场景,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建成“数字感知、数字业务、数字支撑”三位一体的宁夏数字交通框架体系,促进建立“状态感知更全面、业务升级更充分、数据融合更深入、指挥调度更精准、出行服务更便捷、支撑保障更完备”的宁夏交通运输发展新格局。
对应“万物互联、数据驱动、网络化发展、以用户为中心、技术快速迭代颠覆、服务在线”的数字时代特征,结合宁夏交通运输特色,奠定交通运输状态感知、信息采集与传输的数字感知基础;应用数字交通技术,拓展在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服务等数字业务应用场景;开展5G、北斗、无人机、机器人、高精度电子地图、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模型”)、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建立安全等保、身份权限、智能识别数字支撑体系。
到2023年底,数字感知框架初步形成,实施典型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或改扩建路段的智能感知设施建设,试点全区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启动典型智慧公路、智慧高速公路的设计工作;启动数字业务项目,明确短板,完善部接口、交通“一张图”,升级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推进运行监测、行业监督建设;开展数字支撑技术研究,持续推进设施接入和访问安全、数据质量和等保提升等工作,依托产学研合作启动技术攻关与创新平台建设,宁夏数字交通建设迈出新步伐。
到2024年底,完善数字感知框架,实施典型高速公路智能感知系统建设,完善交通传输网络;初步建成数字业务框架体系,建设典型桥梁隧道的BIM模型,完善应急处置、综合决策与电子政务,升级和试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农村公路信息化、物流数字化、大数据分析等,初步建成协同治理、科学决策、一体服务的可视化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丰富数字支撑技术,推进网络安全保障,开展北斗、机器人在典型领域的创新应用,宁夏数字交通治理初见成效。
到2025年底,完善数字感知框架,试点和补充农村公路监控设施、公交电子站牌,基本实现宁夏数字交通基础设施全覆盖;数字业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开发交通建设工程、智慧工地、一体化管养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完善和试点智能公交、绿盾工程、智慧服务区、数字旅游服务区、客运一体化服务中枢,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技术、数据、业务融合;初步建立数字支撑体系,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探索成果转化,强化安全支撑,编制数字交通标准规范,数字交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总体任务
宁夏数字交通建设的总体任务包括泛在感知、业务升级、数据融合、安全支撑和技术创新五个部分。
(一)泛在感知。建设涵盖全区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智能感知设施,完善交通运输信息传输网络,包括国省干线公路智能感知设施、高速公路监测和收费设施、非现场执法站点和移动执法站、运输车辆感知设施、农村公路运行状态感知设施和城市公共交通感知设施,结合汽车电子健康档案、路网监测及应急指挥系统等的建设,推进道路、车辆等交通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感知以及政务云、高速公路骨干传输网、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数据传输等升级。
(二)业务升级。拓展安全、保畅、服务等业务数字化,包括研发和部署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客货营运车辆监督服务平台、应急管理和指挥系统试点相关场景,推进公路运行安全、执法、保畅、建管养及信息服务业务数字化,融合港航监管、收费清分、公交调度等业务,推进交通建设工程数字化、智慧工地一体化监管、公路设施一体化管养,试点建设智慧公路和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场景。
(三)数据融合。丰富数字交通标准规范,完善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提供统一的数据、计算、网络资源,统一的应用和可视化能力,推进交通典型场景BIM模型的GIS平台融入,试点物联网接入,推进客运一体化服务中枢,试点数字化综合物流,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等数据应用。
(四)安全支撑。积极推进接入和访问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包括完善设施接入和访问安全,保持安全接入,规范数据存储质量、编制共享标准,贯彻落实安全等级保护等要求,为数字交通建设提供数据、安全的全方位支撑。
(五)技术创新。跟踪技术迭代、持续技术创新,包括在北斗、大数据、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方面结合宁夏交通运输特色需求与业务应用开展创新,深化与重点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强化成果转化,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形成数字交通运输的创新发展路径。
四、具体任务
宁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可分为5个类别、17项任务,具体包括:
(一)夯实数字基础,完善宁夏交通数字感知网。
任务1:完善全区智能感知设施。建设G344、S103、G338等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或改扩建路段的智能感知设施等;建设乌玛北、银昆、海平等高速公路智能感知设施等;完善全区桥梁、隧道和长大边坡的监测设施以及非现场执法站点等布局;建设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试点农村公路监控设施,建设路网监测及应急指挥系统;建设银川公交智能电子站牌。(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任务2:完善全区交通运输信息传输网络。完善在宁夏政务云部署的业务系统安全资源;开展高速公路骨干传输网络升级优化;建设和完善全区综合执法专网。(责任单位: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二)聚焦核心功能,拓宽宁夏交通数字业务。
任务3:强化安全与执法业务数字化。完善公路网安全与应急系统,强化风险隐患在线监管研判,推动安全生产监查信息与交通运输部、自治区应急管理部门的信息联网;建设宁夏道路运输监督服务体系,试点大件运输数字监管,开展非法营运车辆大数据分析;探索“互联网+执法”等科技执法应用场景,提高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任务4:推进保畅业务数字化。建设完善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试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与高速公路衔接段、黄河大桥等重要通道保畅调度;升级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试点交通事件应急处置的现场通信和指挥调度。(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任务5:强化建管养业务数字化。开展宁夏交通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应用研究;开发推广宁夏交通建设工程智慧工地一体化监管平台;试点打造覆盖“建管养运”全业务领域全寿命周期的公路设施一体化管养平台;完善公共交通智能调度系统,融合指挥调度、信息显示、视频监控等;深化绿盾工程,新增视频巡查、智能安检设备。(责任单位: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
任务6:试点建设智慧公路。探索建设G110线华西村至闽宁镇智慧公路、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智慧公路;试点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数字化改造;开展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场景试点,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三)深化数字赋能,升级宁夏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
任务7:丰富数字交通标准规范。编制《宁夏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指南》;聚焦宁夏特色数字交通标准体系,编制修订包括安全应急、非现场执法、大数据的相关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任务8:完善宁夏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构建公路、执法、路网、运输管理、收费、公交、算法模型库、知识推理库,形成大数据分析能力,加快公路以及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公安等领域的数据融合;完善行业人车户路、建管养运数据库,升级宁夏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提供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数据查询、统计、共享交换的统一入口,建立“大数据+人工智能+交通模型”的数字交通可视化平台。(责任单位: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任务9:奠定GIS与BIM模型数字化基础。结合GIS实际情况,以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等重点桥梁、隧道为依托,推进BIM模型试点应用;试点开发和应用物联网接入模块。(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
任务10:建设客运一体化服务中枢。开发集铁路客运、城际客运、民航机场、市政交通及附属工程的客运一体化服务中枢管理系统;完善高速公路数字化出行服务平台。(责任单位: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任务11:试点数字化综合物流。试点网络货运等货物运输新业态,推动物流产业和物流重点企业领域拓宽和服务深化。(责任单位: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任务12: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优化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服务功能和内容,拓展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和场景;推进“一网通办”,提升全程网办率,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易办、快办。(责任单位: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四)强化数据工程,保持安全接入与统一管理。
任务13:设施接入和访问安全。统一全区智能感知设施唯一标识,统一智能感知设施的外设、接口、应用软件和数据等资源访问控制,加强终端安全防护;强化重要信息和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推动密码技术应用和重要软硬件设备自主可控;完善平台的认证、访问控制,强化接入安全。(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任务14:提升数据质量和等级保护水平。规范数据存储的质量和共享标准,着重完善存储表格的设计、提升存储能力;贯彻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和等级保护要求,推进主动式漏洞填补。(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
(五)对接技术迭代,持续推动创新与成果转化。
任务15:北斗、大数据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动北斗在智慧公路、智慧枢纽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和示范;完善城市级智慧停车云平台、ETC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立路面质量的历史数据模型,分析路面质量的变化规律。开展养护预测、分析、决策,试点路面状态智能巡检、养护工单的智能生成与发布;试点交通事件统计、运行态势与预警。(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任务16: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试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物联网设备与智能感知设施数据分析;开展边缘计算设备小规模应用试点和交通路况、流量与数字化交通事件处置试点;试点收费机器人、隧道巡检机器人、管养无人机等。(责任单位: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任务17:产学研协同创新与成果转化探索。通过产学研合作推进交通工程建设质监数字化、交旅融合、集约绿色、数字物流示范工程等技术攻关;以产业化发展为目标,深化与重点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合作建立综合智能交通技术创新绿色工程、绿色可持续发展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责任单位:行业相关企业、高校)
五、支撑保障
(一)建立数字交通保障体制。成立交通运输厅数字交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大数据共享应用、数字政务、数字公路、数字法治、数字运输等工作专班,并制订完善对应的工作机制,形成交通运输厅和各市县交通运输局的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宁夏数字交通的稳健发展。
(二)保障数字交通可持续发展。建立从领导小组、实施团队、资金落实、实施管理到建设、运营、评价、升级的全周期数字交通管理和运行制度,建立健全数字交通安全体系,优化业务流程、明晰单位职责、推动联动协调、确立管理规范。统筹管理、统筹资金,建立健全数字交通运维管理制度和体系,实现运维全过程控制。完善用人机制及激励机制,强化人才支撑和培训交流,强化年度考核评估,建立健全运维团队,推进数字交通安全、可靠与可持续性发展。
(三)拓宽数字交通发展资金渠道。充分利用和发挥宁夏政务云的资源与优势,支持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化转型,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政府补助,积极挖掘数字宁夏、数字经济等专项经费投入。加强政府财政资金引导,扩大和完善政府与企业数字产业领域的合作范围,政企围绕数字交通特定需求协同研发创新,推进交通与产业融合。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参与数字交通建设,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丰富数据共享和资源利用,以服务费等形式积极有序扩大资金来源,引导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数字交通资金保障体系。
(四)推进数字交通跨界融合创新。在配套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撑,定期组织召开典型经验与成果交流座谈会,及时总结和推广数字交通典型项目建设经验,营造数字交通可持续发展态势,充分发挥交通运输与旅游、气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融合,推进协同创新机制建设,结合不同业务推进数字交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支撑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