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奉贤废气VOC-CEMS现场集中检测平台建成投用

来源:环境监测总站2024/1/10 8:31:0180
导读
总站上海奉贤废气VOC-CEMS现场集中检测平台的建成投用,标志着总站废气NMTHC-CEMS仪器适用性检测将由过去不同现场分散检测方式向集中统一检测方式逐步转变。
   近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仪器质检室组织设计建设的“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VOC-CEMS)现场集中检测平台”在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首批8个型号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NMTHC-CEMS)监测设备将在这个平台开展为期4个月的现场集中适用性检测。总站上海奉贤废气VOC-CEMS现场集中检测平台(以下简称上海奉贤平台)的建成投用,标志着总站废气NMTHC-CEMS仪器适用性检测将由过去不同现场分散检测方式向集中统一检测方式逐步转变。
 
  为了有效支撑污染源VOC排放监管需求,规范相关仪器设备性能质量,总站仪器质检室自2019年开始启动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工作,检测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2018)标准组织开展,包括实验室检测和现场检测两个环节,现场检测一直采用不同现场分散检测的方式。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往往规模较小,现场检测环境设施条件相对恶劣,检测平台安全隐患较大,仪器安装点位不规范,现场排放工况不可控,现场检测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易受影响。为解决废气VOC-CEMS仪器现场检测的场地问题,总站仪器质检室结合前期常规污染物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在河北三河电厂平台集中检测的经验,在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长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历时近一年,建成了国内首个废气VOC-CEMS现场集中检测平台。
 
  上海奉贤平台位于上海市奉贤区上海长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丙类废物收集存储仓库顶部,建设方案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配套5个VOC-CEMS站房(包含3个检测站房、1个监控室、1个设备间)、总长30米的“L型”废气排放烟道、活性炭治理设施以及压缩空气、供电配电、电路气路桥架、照明、监控等辅助设备,烟道设置8个仪器安装检测区域,其中南北向、东西向各4个,平台可同时开展8~10个型号废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现场检测。2023年4月,上海奉贤平台建设项目完成《合作框架协议》签订;7月,启动开工建设;11月,竣工通过专家验收;12月20日,平台揭牌,首批仪器现场集中检测正式开始。
 
  近年来,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和监管一直是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重点推进的工作,VOC-CEMS作为对污染源VOC排放监管有效的工具,其性能质量对实现有效监管和数据质控至关重要。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针对VOC排放控制、监管提出了更强有力的措施和要求,体现出国家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上海奉贤平台的建成使用,有力推动了固定污染源废气VOC-CEMS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进一步规范高效,是总站仪器适用性检测能力的又一次重大提升;为保障污染源监测数据的“真、准、全、快、新”进一步夯实了基础,为推动污染源废气VOC-CEMS仪器的技术进步提供了全新的平台,为支撑深入推进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自动监测和监督管理提供了科学助力。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