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开征集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联合研发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3/12/10 8:46:5072
导读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发布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单位,联合研发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研发项目情况说明
 
  目前,国内尚无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氨和颗粒态铵盐同步监测的商品化专用采样设备。为有效支持管理决策,建立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废气大气中氨的手工和在线监测标准规范,为系统评估和管控污染源氨排放提供技术支持,按生态环境部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单位,联合研发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为保障设备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特做如下说明:
 
  一、研发内容
 
  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应满足同时采集烟气中颗粒物监测和烟气样品。
 
  各单位可根据现有条件和已有基础开展研发工作。
 
  二、研发经费
 
  本项目研发经费为各参加单位自筹,总站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三、项目周期
 
  本项目预计研发周期为三个月。
 
  拟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召开座谈研讨会,就项目预期目标和技术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并讨论研发日程等相关问题。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积极参加。
 
  四、责任与义务
 
  1.申报单位在充分理解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向总站提交项目合作确认函,正式确认参加项目研发,并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2.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总站开展设备研发进度调度等相关工作,并按照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
 
  3.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进度及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站说明情况。
 
  五、注意事项
 
  项目合作单位应注意保守商业机密,如出现纠纷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许人骥
 
  电话:(010)84943041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张慧兰
 
  电话:(010)84943154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